从越共政治变革看改革的终极意义 (5)

从越共政治变革看改革的终极意义 (5)

——中国共产党如何始终保持清醒与坚定

司法系统的改革。革新前,越南主要通过行政命令来管理国家。越共“六大”提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用“法律”而不是“道理”来管理社会。 2005年6月越南发布了《关于2005-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提出了越南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任务和要求,是指导这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2005-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提出了司法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越南司法体系的改革主要包括改革诉讼程序、改组检察院和法院、提高司法人员队伍素质以及加强司法监督等几个方面。据越南学者范友谊介绍:越南检察院原来的主要职能是参照苏联的制度,主要是检查监督各部门执行法律的情况,同时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而现在检察院的职能发生了变化,检察院监督司法活动的范围比以前缩小,主要是提起公诉和起诉。而法院方面,首先是独立性得到一定保障。例如,以前由司法部管理地方法院,现在改为最高法院管理地方法院;其次是改革法院的诉讼制度,原来采取审问(讯问)制,现在增加辩护,采取争讼制,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得到提高和加强。此外,在设置方面,以前法院和检察院按照行政区划进行设置,现准备采取地域制,全国划分为几大块,与地方政府不再挂钩,防止地方政府的干预。

越南的司法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依然不少。主要体现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缺乏有效的机制,有法不依现象比较普遍。2013年11月将通过现行宪法的修订案,新的宪法将提高司法系统的独立性,有可能设立宪法法庭等。

党的自我革新。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也是越南唯一的政党。越共一直强调自身的革新,以巩固执政地位,保证执政的正确方向。党的革新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革新党的指导思想,确立胡志明思想的指导地位,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胡志明思想作为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通过了新时期党的纲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建设纲领》,明确了党在过渡时期的奋斗目标。二是改革党的组织机构,明确政治系统中各级组织的职能、任务和类型;健全和提高各级机关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巩固和改组党组织的机构和组织生活方式等。2007年2月召开的越共十届五中全会通过了《继续革新党对政治体系的领导方式》的决议,提出革新党的领导方式,包括对国会活动、对政府工作、对司法机关、对祖国阵线和各种社会政治团体、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方式;将政治体系机构及其活动方式的改革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和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同步展开;与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密切配合。要充分发扬民主,推进分级管理,提高领导个人作用,发挥各部门各地方的创造性。克服党包办、替代或放松对国家管理机关的领导情况。三是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质量,以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实现年轻化、标准化,按照基层干部队伍的职称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坚决开除出党。十届越共中央通过了允许党员从事私人经济的规定,并尝试吸收符合党员标准的私人企业主入党。四是改革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越共“十一大”提出每个干部、党员都必须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制定和执行规定要求每个党员都直接有责任做好思想工作。要与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阴谋活动坚决斗争,防止内部 “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继续以胡志明为道德榜样,培养革命道德品质;从2012起,自上而下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运动,整顿党员干部作风;改革干部选拔制度,建立干部任用评价体系等。五是建立和完善防治腐败体系,加强检查、监察工作,对贪污腐败现行进行惩处。2004年上半年,越南成立了以政府常务副总理阮晋勇为主任的国家防范犯罪指导委员会;2006年10月,越南成立了中央反贪污指导委员会,由政府总理担任委员会主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主任,各省和直辖市相继建立地方反贪污指导委员会,委员会被赋予特别权力,可以对任何涉嫌贪污腐败的官员进行调查。2007年2月3日,由越南人民警察总局和公安部共同组建了反腐败警察局,任务是调查官员腐败案件,并向最高领导层提出建议;2012年越共中央决定成立由中央总书记任主任、由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2012年11月,越南国会通过《反腐败法》修订案,以法律形式规定领导干部实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等等。

除了以上四个方面之外,越南政治的民主化、透明化也是政治系统革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越来越得到体现。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自2001年越共“九大”开始,党代会的政治报告草案就提前公布,让民众参与讨论,文件起草小组根据搜集到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越共“十一大”报告中关于所有制是否继续“以公有制为主体”等重要观点,由于意见相差较大,最后还通过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越南即将通过的1992年宪法修订案,也是通过报纸、网站和各个单位的意见征集途径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一年多的时间酝酿修改,最终由国会投票通过。二是在每年举行两次的国会会议期间,代表们有权对包括总理在内的政府官员进行公开质询,可以要求其对在任期间所负责的有关工作进行解释,整个过程媒体进行直播。三是对政府部门领导实行信任票表决。2013年6月,中央政府的所有内阁成员首次接受了国会代表的信任票表决,并公布每人获得“高信任”、“信任”和“低信任”票数的具体比例。根据规定,如果某官员连续两次获得“低信任票”的比例超过50%,将对其进行是否罢免的表决。上述这些政治透明化的改革,引起了国内外媒体和学者的浓厚兴趣,并且普遍评价为正面积极。

政治变革的目标和红线:解决的是“如何坐江山”而非“谁来坐江山”的问题。越南政权的取得是越南共产党从外来者手中“夺取”的,换句话说是“打江山打下来的”,这就是越南政权“合法性”最根本的来源。在“打下江山”之后,才有了如何“坐江山”即如何执政的问题。当前越南政治变革的争论,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坐江山”的问题,是而不是“由谁来坐江山”的问题。

当前,在时代因素和大环境的推动下,越南吸收了西方“民主选举”和“法权国家”等理念,但越南始终强调坚持一条红线,那就是“越南共产党是越南国家唯一合法的执政党”。越南的政治变革,是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之下,对国家权力或是以更加“集中”、或是更加“分散”(即民主)的方式加以分配,从而建立一种符合越南情况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政治制度。这就是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换句话说,越南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对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调整和完善,而不是改变现有制度。

越南政治革新的路径:越南共产党自上而下的自我变革。与其他东亚国家伴随现代化进程而产生新的利益集团,从而推动了“自下而上”、“由外及里”的政治变革路径截然不同,当前越南还处于工业化初期,还不具备社会结构变化进而推动权力结构变革的动力,因此,越南政治变革的动力和路径是越南共产党自上而下的自我变革,自我放权。

那么,越南共产党为何要自我放权呢?其中原因,一方面如前文所述:越南政治发展的历史具有权力相对分散的特征,而且越南共产党积累了通过民主方式来达到集中领导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是由于当前越南共产党面临巨大的压力,但这种压力来自于“外部的因素”,而非本国发展因素在推动。本世纪以来,越南采取了积极的对外开放的态度,尤其是2006年召开的越共“十大”强调“积极而主动地融入国际”的对外政策,对各种海外资源敞开怀抱,特别希望借助海外越侨的力量来补充国家资金建设的不足。然而,越南共产党在1975年统一南方前,西贡旧政权的权贵们携带资产逃到了美、英、法、澳等国,他们对旧政权恋恋不忘,反对共产党的领导,不少人与海外反共组织相互勾结,并且与国内被西化的知识分子和商人等利益集团合谋,大肆攻击越南共产党的“专制制度”,千方百计颠覆越南共产党的政权。这对越南共产党的政权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压力。在这一背景下,越南共产党不得不进行了自我调整,以克服各种挑战,发起了自上而下的自我革新。

革新以来,越南国会和祖国阵线在不断地扩充权力,彰显自身的权力地位。从过去一段时间的改革来看,在国会和祖国阵线、党和政府关系上,已经出现了“争权”与“限权”的斗争。越南国会已经数次否决了党和政府重大决策,例如2010年否决越南政府计划修建贯通南北的高速铁路计划以及越中合作的铝土矿项目。近年来越南祖国阵线的权力也得到不断扩充,地位日益提升,但祖国阵线的干部们却时常抱怨没有实权。而越共党内的不同意见也出现了分散化、自由化的倾向。当前,越南国内成立反对党或者在共产党内成立不同派别的声音越来越突出。可以预计,随着各个权力主体的扩张行为逐步演化为权力主体之间相互竞争、相互制约和弱化他人权力的趋向,最终在整体上导致越南共产党相对集中统一权力的更加分散和弱化,越南共产党以及党的总书记的权力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制约。

越南的政治发展道路与中国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越南与中国相比,两国的政治体制的相同之处可归纳为三点:第一,两国政权的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是来自于“打江山”,即通过领导革命夺取了政权,而非像西方议会制国家执政党那样通过选票获得政权。第二,中国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即“三统一”;而越南的政治构架是“党的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二者的表述尽管有所差异,但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第三,两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要“改向”。

中越两国的政治系统的差异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具有明显的权力“核心”,而越南则表现为“弱王”政治。第二,在两国的政治系统中,越南祖国阵线与中国政治协商会议表面上具有相似性,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联盟组织,但越南祖国阵线的地位有别于中国政协。越南祖国阵线是一个开放性的组织,作为容纳各种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一个平台,其涵盖范围更广,具有政治参与功能,负责组织国会代表和地方代表的选举,被赋予对党和政府的决策进行“社会反辩”的使命,因此超越了中国政协的“议政”范围。第三,中国作为一个大国,政治上具有较强的自主性;而越南作为小国,其政权自古以来受多种外部因素影响。因此,依赖多种因素来维护政权的稳定已经成为越南政治发展历史的一个重要特征。越南共产党一方面靠实行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来发展壮大自身力量,另一方面还需要权衡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相机抉择因此成为了越共练就的好功夫。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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