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点,三中全会第十部分讲的是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对权力的运行要制约它、监督它。在这个方面要下大力量。这一部分直接写到了预防腐败的问题,所以这部分直接也反腐败,但是反腐败这个事,不是仅仅在这一方面里对反腐败有用,整个《决定》它对反腐败都是有积极影响的。我们现在反腐败的领导体制还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然后把纪委的这种纪律检查体制进行了很多调整,比如说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出了两个为主:上级查案为主,同级怕查不动,以上级为主。还有两个覆盖,这都是新提法。这一块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把它规范好了会直接对预防腐败起作用,起到很好的作用。
(五)社会事业的建设
《决定》第十二和第十三部分讲的是社会事业的建设问题。把我们的社会管理好,反腐环境就会得到优化。建设社会事业它又跟反腐败怎么联系起来的?我们来看原文,《决定》提到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我们工作的着眼点定在人民的利益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所以我们把社会建设好了,对反腐败有什么好?其实这个挺好理的,比如说教育,我们把教育搞好了,把卫生事业搞好了,社保、收入分配都搞合理一点,把这些都搞好了,能够抑制多少腐败现象。而且把社会搞得安定有序,人民的心气很顺,政府的威信很高,执起法来,打击一个事也相对简单一些,不像现在这么复杂。如果我们把社会建的非常美好,很和谐,心气很顺,政府的威信很高,那反腐败的过程中很多事情都会简单一些。所以这个道理很好讲,我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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