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不见的宣传”中实现群众自我教育

在“看不见的宣传”中实现群众自我教育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实现这一目标,宣传教育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创新载体,在找准共鸣点上下功夫,在突出感染力上下功夫,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要的任务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好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对象,当然是全体人民;但是,怎样开展教育,谁来开展教育,却是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准确把握的两个问题。

怎样开展教育?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学会做“看不见的宣传”。“看不见的宣传”,是宣传工作新境界,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必须掌握的有效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好故事、事半功倍。”板起脸来教训人,当然不如娓娓动听的故事入脑入心。《道德经》云:“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离。”“行不言之教”,就是在做“看不见的宣传”,使万物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皆遵照一定之规而行事,不至有失偏颇。清代黄元吉注释说:“(圣人)其行教也,则以不言为宗,而自寓过化存神之妙。”这岂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所要追求的效果?美国心理战专家理查德•克罗斯曼(Richard Crossman)说得很清楚,最好的宣传应该能“让被宣传的对象沿着你所希望的方向行进,而他们却认为是自己在选择方向”。这正是黄氏所说:“不见(现)而章(彰),不动而变,无为而成,在己不知有治之道,在人观感薰陶,亦不觉其自化而不知其所之。”可见古今中外,一个道理。

谁来开展教育?封建时代“以吏为师”,现在我们当然不能这么做。毛主席说过,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体,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主体。只有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请他们现身说法,吸引他们参与其中、体验其中、享受其中,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格化、具象化。《道德经》有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所谓“仁”,原意是果仁、种子,引申为生命的意思,故清代黄宗羲说:“生生之谓仁。”“圣人”必须有仁心,看到并发挥好百姓的生命价值(也就是主观能动性),而不是将其看做毫无生气的“刍草做成的狗”。历史上看,我们党始终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放手发动群众,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各个阶段的成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更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走好群众路线,实现群众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

无论是“看不见的宣传”,还是发动群众自我教育,目的都是为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成为“人心固有之良、日用常行之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实现这一目标,宣传教育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继续解放思想、创新载体,在找准共鸣点上下功夫,在突出感染力上下功夫,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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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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