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雷锋3月来了4月走”也不能全怪参加集体学雷锋活动的人们,这也是和我们国内目前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志愿服务提倡不够、志愿服务的相关激励措施不足有关系。很多人有热情也有时间从事社区志愿服务,但是就因为自己所在街道和居委会没有相关的机构组织来具体负责,所以很多人就只能是参加网上或者是一些公益组织的活动,而对自己所在社区的一些孤寡老人的义工帮扶活动却不能施以援手,这是极大的志愿者资源的浪费。
广西柳州的“雷锋超市”其实就是社区和志愿者的志愿爱心付出之间的一个平台,通过这样一个具有“官办”背景的“超市”,街道、社区所在地的志愿者在家门口就能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去,不出小区就能将学雷锋的愿望和志愿实现,所以这是一件对于志愿者、社区、被帮助者三方共赢的事情,值得鼓励和提倡。
尤其值得赞扬的是,广西柳州的“雷锋超市”还把志愿服务的激励制度和志愿服务结合,比如柳州福鑫社区推出星火积分卡制度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志愿者每参加一次社区志愿服务积10分,累计积分达40分,社区发放“星级志愿者VIP卡”,志愿者拿着“星级志愿者VIP卡”就可以在社区周边的饭店、卖场和燃气站等单位享受众多折扣优惠。这和一些社区敬老院针对志愿者来服务规定“只要服务满多少小时以上,将来志愿者父母也可以享受一定时长的招呼服务”的规定是一个道理,都是将激励政策和志愿服务推广结合,保证志愿服务的持久和常态。
“做一件好事不难,难在做一辈子好事”,柳州“雷锋超市”将“学雷锋、做好事”的渠道以超市“自助”、“自选”的方式在社区落地,这无疑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了社区志愿服务的发展,也为未来十年二十年社区养老服务的沉重压力缓解提供了志愿者方面的人力支持,所以对于此创新,我们应该大力鼓与呼。
“雷锋超市”应去行政化
政府和行政机关出面组织和管理志愿者队伍无可厚非,柳州市创办“雷锋超市”这种新的形式,比起过去在特定的节日组织一批“志愿者”上街服务而言,更具有生命力和持久性,也容易为民众接受,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是,从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慈善也好,志愿者服务也罢,往往都是由民间组织经营和推动,政府并不是直接推进志愿者服务的最佳组织。因为利用行政化手段来推动志愿者服务,往往会受到长官意志的干扰,随意性也很强。其次,政府通常通过指标考核来评价工作,而志愿者服务很难有考核标准,因此,下级官员为应付上面可能利用物质来刺激人们去从事“志愿服务”,这往往容易让志愿服务走味,变假。
对于志愿者服务,政府并非无所作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创造宽松的环境,让民间组织能迅速地成长起来,让那些愿意奉献爱心的人们能组织起来,共同为社会服务。其次,通过宣传教育,创导一个良好向上的氛围,让人们感觉到奉献爱心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再次,通过加强引导和监管,对那些有所作为和规范的民间组织,给予人力和物力支持,那些有违法违纪的民间组织,则坚决予以取缔。
所以,对于柳州的“雷锋超市”,最好是由社区逐步过渡到当地的民间组织,社区对民间组织给予支持、引导和监管,让“雷锋超市”真正成为志愿者自身的家园,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雷锋超市”是值得推广的志愿服务升级版
雷锋之所以感动人,关键在于他始终如一地为民做好事,做一辈子好事,这是相当不容易的。因此,学雷锋绝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要天天坚持,这是雷锋精神的真谛。毋庸讳言,现在的学雷锋往往集中于“3.5雷锋日”。如何把学雷锋变为每天的自觉与坚持,是需要探索的课题。与此相关的是,作为学雷锋的现代版,志愿服务虽然如雨后春笋,受到公众的称赞,但其短板也是明显的:志愿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之间时常不对接甚至脱节,志愿服务缺乏常态化、规范化……“雷锋超市”的出现,较好地解决了前述问题。
“雷锋超市”有助于志愿服务“私人定制”,把志愿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无缝对接”,避免了志愿服务资源的浪费。在“雷锋超市”,志愿服务的供给缘于需求,有什么需求,就提供什么供给,供需挂钩,针对性强。同时,“雷锋超市”让需要帮助的百姓随时都能得到帮助,有助于学雷锋活动具有可持续性。
“雷锋超市”将分散的、各种类型的志愿服务集中起来,让奉献爱心者找到了用武之地,产生了正能量释放的集束效应,促进了志愿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提升了志愿服务的水平与档次,从而使志愿服务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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