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严打“买分卖分”重树执法公信力(2)

【案例】严打“买分卖分”重树执法公信力(2)

关于“闯黄灯”

黄灯通行细则启动修改程序

据介绍,123号令实施中社会对“黄灯”问题的讨论,使公众对违反交通信号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全面,更加自觉约束规范路口驾驶行为。

一年来,汽车路口闯红灯的现象明显减少,车辆行经路口主动减速、主动让行的明显增多,路口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据统计,2013年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行为同比下降40.2%。

公安部认真听取了各方对黄灯信号通行规则问题的意见,目前正在结合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相关细则,已启动有关修改法律的程序。

从道交法相关细则的层面完善黄灯的相关规定,可以有效提高黄灯的警示作用,起到路口净空的作用,并减少个别司机在路口强闯黄灯灯尾引发的事故隐患。

严查“倒分”别止于图像核查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已1年有余。与其伴随而至的,是“买分卖分”现象的愈发猖獗。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交管局方面日前表示,窗口缴罚将严格对比驾驶人图像,严打“买分卖分”行为。

何谓“买分卖分”?开车的朋友都知道,一本驾照若在一个计分周期(12个月)内被记满12分,交管部门就将扣下驾照,责令司机参加交规学习和考试。对司机来说,12分是“大限”,为保住驾照,有些人就选择借别人的来抵扣分数。而一些“黄牛”也向司机兜售“代销分”业务,甚至不乏交管内部人员借机寻租——这也就是要“严打”的非法中介和倒分内鬼。

交规变严,为的是减少事故;执法变严,为的是修补程序漏洞。就此看,交管部门用意确实很好,而“图像核查”,弥补“对车不对人”的漏洞,也是种正确思路。但这些办法能否收到实效,目前还有待观察。

首先有个技术问题:在交通违规非现场执法中,仅凭电子探头抓拍的图像准确认定违章司机身份,其实很难。据了解,武汉市已启用“超级电子眼”,能拍到贴了反光膜的车内人脸。但抛开推广成本等因素,“认脸”不是个轻松工作。

再者,即便解决了技术难题,信用数据搜集的可信性极高,实际在窗口处理违章的民警,仍然拥有巨大自由裁量权。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秉公执法还是网开一面,只有一念之差。此次公安部表态中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警察纪律条令”等表述,而如何“强化”、“严格”,还不得而知,只知道若“内鬼”不除,“买分卖分”就无法根治。

再往下说,就是制度设计的问题了:罚款目的是什么——如果是以惩罚换警醒,那乖乖掏钱给交警,和偷偷掏钱给“黄牛”,本质区别有多大?在一揽子治理仍须作为链条终端上的“人”来践行的情况下,又该如何保证其“手不乱伸”?说到底,秩序与安全,是众望所归,但这终究需将权力规制嵌入缜密的法规设计中,以保证执行不打折扣。

严打“买分卖分”关键在管好权力

日益猖獗的“买分卖分”现象极大地消解了“史上最严交规”制度设计初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买分卖分”不存在争议。但具体怎么严打、如何根治的确是个问题。

“买分卖分”产业链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技术方面,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没有严格核对驾驶人图像信息,摄像头“看”得清车牌却“看”不清驾驶人,制度有空子;其次是非法中介利用“卖分族”不卖白不卖的心理有恃无恐,把驾驶资格当成了商品;第三内鬼,执法者与非法中介沆瀣一气,把制度漏洞当成牟利工具,让“买分卖分”潜规则化,给社会制造了心理预期。

打蛇打七寸,严打“买分卖分”固然需要多管齐下,在科技突破、跨部门联动、严格执行内部纪律等方面形成合力,但关键要管好权力,清除害群之马。“买分卖分”之所以猖獗到形成产业链的程度,没有内鬼是不可能的,那些卖分“黄牛”公然在办事窗口“拉客”,要说没关系没背景是难以服众的。事实上,如果“买分卖分”只是个人行为,是不可能形成完整产业链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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