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家庭农场理论和实际的误解
2013年被媒体广为宣传的所谓“家庭农场”,其实还带有对“家庭农场”的历史实际的深层误解,以及对其相关理论的完全曲解。其中一个重要误区是,即便在学术界今天依然有不少人把“小农经济”等同于前商品经济、前资本主义的“自然经济”,并把小农经济最重要的理论家恰亚诺夫所提出的关于“家庭农场”的理论视作为局限于前市场化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理论。(这样的意见甚至包括明智如内汀那样的理论家——[Netting,1993:16,第10章])根据同样的思路,许多国外研究中国农业的学者,都用英文“farmer”(即“农场主”,也是美国历史中一贯使用的词)而不是“peasant”(即“小农”)来翻译中文的“农民”一词,而中国自身的英文刊物,也几乎完全采用了同样的话语。正如上面所述,许多人认为,适用于中国农业的是基于工业经济的“现代”经济学,尤其是今天的所谓“主流”或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包括认为私有产权是一切的关键的所谓“新制度经济学”),而不是恰亚诺夫的“小农经济”理论,以为它只适用于不复存在的前商品“自然经济”。
首先,这是对经济历史实际的基本误解。“小农经济”从来就不是自然经济,而是长期一直都是一个部分商品化、部分自给自足的经济。在具有厚重传统的国际“农民学”(peasant studies)中,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和出发点是对“小农经济”的定义:小农经济是个部分商品化,部分自给自足的经济。(经典的教科书论述见Wolf,1969)这点在中国非常明显。尤其是在明清时期,通过“棉花革命”(1350年几乎没有人种植棉花,穿着棉布;1850年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穿着棉布、棉衣)以及桑蚕经济的扩增,中国农业经历了蓬勃的商品化。长江下游的松江府变成“衣被天下”的棉纺织品主要产区,全国小农普遍参与粮食与棉布的交换,并且形成了全国性的市场。同时,像太湖盆地那样的蚕桑农业、农户的缫丝以及城镇的丝绸加工业,为全国的上层阶级提供了其所惯用的衣着商品(农民则主要穿着布衣)。在粮食中,越来越区分出上层阶级所食用的“细粮”(大米和麦粉)和农民所广泛食用的“粗粮”(小米、玉米、高粱,甚至甘薯来替代粮食)。前者早已成为高度商品化的、应该称为“经济作物”的粮食。在华北,细粮和棉花成为其两大“经济作物”。以上列举的商品经济实例是经济史学界的常识,也是中国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数十年的学术研究,包括国内的“资本主义萌芽”学术,以及国外上两代学术研究所积累的基本知识。惟有完全依赖理论而忽视历史实际的学者方才会拥抱“小农经济”是“自然经济”的误解。
即便是在理论层面,马克思—恩格斯便早就有(生产资料自有者的)“小商品生产”(亦称“简单商品生产”或商品的“简单交换”)的概念,认识到农民的商品生产以及集市和市镇中的商品交易。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中国史学界所采用的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概念来扩大马克思—恩格斯原有的“小商品经济”概念,借以理解明清中国的经济实际。其实,更有学者用“萌芽论”于唐宋(以日本“东京学派”内藤虎次郎为主)甚至战国时期(傅筑夫)。诸如此类的学术理论和经验研究,拙作关于明清以来的农业历史的三卷本(特别是第2卷《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多有涉及,这里不再赘论。
即便是新自由主义的农业经济学,也早已使用市场经济理论来理解、分析(西方的)“家庭农场”和农业经济,把前现代农业经济看作是一个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的高效率经济。(Schultz,1964)这样的理论的误区在于简单使用基于机器时代的经济学于农业经济,没有了解到有机能源经济和无机能源经济间的差别——即不可能大幅扩增的人力与地力要素与可以大幅扩增的机械、技术、资本要素间的不同,因此也没有理解到人地比例对农业所起的决定性影响。但它比较准确地看到小农经济中的商品和市场经济现实。
至于实体主义理论家(区别于新自由主义的“形式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恰亚诺夫,他的出发点是对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部分商品化的“小农经济”实际的精确掌握,读者只需进入他著作中大量的具体经验论证便立刻会看到这点。对恰氏来说,小农经济是一个一定程度商品化了的经济这个事实,是不言而喻的实际。而他之所以采用了把实际中的未曾商品化的部分来作出抽象化的理论分析,主要是为了展示家庭农场的特殊组织逻辑。这是高明的理论家所惯用的方法:抽象出其中部分经验方才能够掌握、展示、阐释其所包含的逻辑。而恰氏特别关心的是,小农经济所包含的与资本主义生产单位在组织上的不同逻辑。
首先,他说明,一个家庭农场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它的经济决策会同时取决于这两个方面;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单位则不然,它只是一个生产单位,其员工自身消费的需求不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决策。这是个关键的不同。(Chayanov,1986[1925]:1-28)恰亚诺夫虽然没有将“人多地少”的小农经济作为他研究关注的核心,但他仍然极具洞察力地指出,一个家庭农场,如果没有适度面积(相对其劳动力而言)的土地,会在报酬递减条件下在现有的土地上投入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来借以满足自家消费的需求。而一个资本主义经营单位,则不会这样做,一旦其边际劳动成本变得高于其边际收益,便会停止投入更多的劳动力(雇用更多的劳动力),因为那样是会亏本的。而家庭农场则不同,它必须满足其自家的消费需要。(Chayanov,1986[1925]:118)同时,正因为它投入的是自家的劳动力而不是雇用的劳动力,他不会像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单位那样计算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的成本和收益,而会主要关注其最终收成是否能够满足其家庭消费需要。基于此,恰氏构建了其著名的消费满足度和劳动辛勤度之间的均衡理论,来突出这种非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决策和行为。(Chayanov,1986[1925]:尤见82-84)其目的不是要说小农家庭农场完全遵循如此的逻辑,而是要说明这样的逻辑在小农经济中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外,恰氏还系统分析了一个家庭农场在什么样的经济情况和刺激下,才会进入手工业生产(包括其出卖的部分)来辅助其种植生产(Chayanov,1986[1925]:第3章),什么样的情况和逻辑下会投入更多的“资本”(即肥料、畜力等)来提高其生产和收益。(Chayanov,1986[1925]:第5章) 恰氏要证明的是,这些决策都有异于一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单位,它会受到其特殊的“家庭农场”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的组织结构的影响,即既考虑到其收益,也考虑到其消费需要,不会考虑到雇用的劳动成本而会从使用自家已经给定的家庭劳动力来决定其经济抉择。这一切绝对不是说家庭农场是自然经济、与市场不搭界、与收益考虑不搭界,而是要指出,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决策单位是与雇佣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单位有一定的不同。
恰氏确实反对资本主义的纯粹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经营的基本逻辑。他确实认为那样的经济组织是不人道的。但他决不因此而拒绝市场、拒绝盈利。他最终打出的设想是通过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社来提供从农业生产到农产品加工到销售(即他之所谓“纵向一体化”)的服务,为的不是资本的盈利,而是为了把从市场所获得的收益,更公平地分配给小农家庭而不只是拥有资本的公司或资本家。(Chayanov,1986[1925]:第7章,尤见263-269)但这绝对不是因为他认为小农经济是没有商品经济、没有交换和交易的“自然经济”。作为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的经济理论家,如果他真的把当时的小农经济视作为一个非商品的“自然经济”,意味的将会是对事实情况的完全忽视和误解。恰氏绝对不会那么想。
恰氏的最关键贡献其实在于他的理论特别适用于理解人多地少的中国农业经济,更甚于他自己最关注的相对地广人稀的俄国及其小农经济。拙作三卷本已经详细论证,由人口压力所推动的“内卷型商品化”(为了消费所需而从相对稳定但低收益的粮食,改种更高总收益但更高风险的商品化棉花和蚕桑,并加入棉纺织以及缫丝的手工业生产,伴之而来的是单位劳动日收益的递减,但是单位土地收益的扩增)。(黄宗智,待刊:第2卷;黄宗智,2000[1992,2006])在应付消费需要的压力下,家庭作为一个生产单位具有特殊的坚韧性和经济性:它可以高效、廉价地结合两种不同的生计,像依赖两柄拐杖那样来同时从两种生计来解决自己的消费所需——在明清时代是种植业与手工业的结合,今天则是农业与外出打工的结合。(黄宗智,2011)这些是对高度商品化和半无产化的小农经济的认识,绝对不是把“小农经济”等同于“自然经济”的认识。当然,中国农民半无产化地分出部分家庭人员进城打工的经验实际,是恰亚诺夫在20世纪初所不可能清晰认识到的。
以上的分析是对恰氏理论的延伸和补充,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中国历史实际而对他理论的修正。但他聚焦于家庭作为特殊经济组织的洞见和启发乃是以上的分析的出发点。
简言之,把恰氏视作简单的“自然经济”理论家是对恰氏著作的误解,也是陷进马克思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以及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一个共同误区:即认为人类的经济只可能是单线地通过商品化而从前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的演变,从前市场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演变。这是拙作第2卷《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立论的主要敌手。当然,和古典与新古典(形式主义)经济学理论家们不同,马克思和列宁是在这个基本认识的出发点上,提倡社会主义工人革命的,在前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的单线演变之上,加上了必然会更进一步向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演变的信念和理论。但在从前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的线性历史发展观上,马克思—列宁和新自由主义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恰氏追求的则是另一种可能的道路,一种他认为是更平等、人道和民主的理念。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所敌视,并被自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斯大林所杀害。
面对今天中国(男、女)劳均播种面积仍然才十亩的现实,恰氏的理论给予我们多重的启发。首先,他的思路的延伸可以为我们说明人多地少压力下家庭农场的特征,也可以为我们说明为什么家庭劳动力今天仍然比雇佣劳动力来得高效和便宜,为什么即便是今天的大型农业企业公司仍然宁愿与(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组织“合同农业”而不是采用传统资本主义的雇佣方式。他开启的思路的延伸更可以说明,为什么由主劳动力和辅助劳动力组成的家庭生产单位特别适用于需要不定时而又繁杂的劳动投入的“劳动和资本双密集化”的小规模新农业农场,为什么那样的生产组织是高效的、合理的。他开启的思路的延伸更可以说明为什么基于如此生产单位的农业今天最需要的不是横向的规模化和雇佣化,而是纵向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纵向一体化”服务。后者正是今天的政府最需要配合农民自愿参与和主宰所做的工作,而不是再次在过度简单化的管制型集体生产和放任型资本主义生产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过去集体化的错误并不意味着今天一定要走到纯粹的美国式资本主义经济的极端。鉴于中国的国情,“小而精”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配合政府引导和支持而农民为自身利益而投入和控制的(产、加、销)纵向一体化合作,才是未来的最好出路。(详细讨论见黄宗智,待刊:第3卷,尤见第10章;亦见黄宗智,2010b)
新近提出的不符实际的规模化 “大”“家庭农场”的口号其实和以上叙述的小农经济学术传统完全脱节,它是一个资本主义经济学化了的设想,也是一个美国化了的修辞,与农民学中具有深厚传统的家庭农场理论完全相悖。它更是一种误解了的美国模式的设想,打出的是一个以机械化、规模化为主的美国式农业发展设想,而又错误地把它表述为所谓的“家庭农场”。同时,它也忽略了农民学、小农经济学和理论、以及中国经济历史实际和中国近三十年来的(隐性)农业经济革命的实际。说到底,它是一个没有历史和实践根据的悬空设想。
今天需要的是脚踏实地地对“三农”实际和问题的理解,而不是再度受到理论空想主宰的不符实际的设想和决策。我们需要的是面对实际、真正考虑中国农村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决策。首先需要的是对中国“人多地少”和其相应的“小而精”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实事求是认识。从那样的实际出发,才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从“小而精”真正意义的家庭农场实际出发,才有可能建立真正适合中国的、真正“适度规模”的、真正的家庭农场。如此的方向才是最能够为中国农村提供充分就业机会的“劳动与资本双密集化”的农业,更是可以赖以重建中国农村社区的道路。从长远的视角来看,它更可能是一条自然走向同样是“小而精”的“绿色农业”的道路、能够为人民提供健康食物的道路。这是一条与美国模式的工业化农业、全盘资本主义化、以及威胁到全世界食品安全的农业截然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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