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实践活动应把握好“十个关系”

辽宁:教育实践活动应把握好“十个关系”

摘要: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实现中央和地方党委的目标要求,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上,需注意澄清并把握好 “十个关系”。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全面展开。由于参加第二批活动的层次多、对象多,岗位不同、职责不同,于是出现了认识不一、态度各异、进展不平衡等情况。因此,要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实现中央和地方党委的目标要求,在思想认识、工作方法上,需注意澄清并把握好 “十个关系”。

把握好查改“四风”问题与解决身边“小事”的关系。

可能有些部门认为自己无职无权,一年开不上几次会、发不了几个文,谈不上什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平时不过喝点儿小酒、吃两只土鸡,哪里有什么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认识到,教育实践活动重在解决群众期待解决的问题,在转变作风、解决问题时,不能把眼睛简单地盯在“四风”的表象上。要牢固树立教育实践活动没有“局外人”的理念,从身边之弊查起,既要对照“四风”表现,一条条查,一个个问题找,还要拓展“四风”问题的内涵与外延,看到“尺子”之外的问题,对照党性标准、群众期盼和组织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做到见微知著、见贤思齐。

把握好依靠群众与正确引导的关系。

中央提出的坚持开门搞活动,取得了积极反响。但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注意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又要搞好教育引导;既要防止认为如果不“扳倒”几个干部,或个人所提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活动就是走过场的想法,又要防止认为教育实践活动解决不了什么实质性问题的想法。对这两种心态,要在把握好政策的基础上,做好说理工作。首先,要引导群众认识到,问题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那种毕其功于一役的期待是可以理解的,但就像老话说的 “病去如抽丝”,解决问题需要一个过程。只要打牢思想基础,建立长效机制,问题终归会得到解决的。其次,既要听意见、“说”整改,还要有解决问题的行动和成效,不能非得等别人提意见,应该从自己已经意识到和发现的问题改起,用改问题的积极行动和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把握好形式带动与注重实效的关系。

任何一项工作,要完成既定的目标,都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和形式来实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最终体现在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而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领导重视到位、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来谋划和推进是关键。领导重视绝不能浮在表面,局限于班子研究了、领导讲话了,停留于开了几个会、发了几个文件、记了多少学习笔记、搞了几个载体活动、统计了几组数字,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要真正把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让老百姓心里认可作为衡量活动质量的标准。

把握好期望他律与自我约束的关系。

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不做“旁观者”。这次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央带了一个好头。我们要切实增强信心、务求实效,从自己做起,横不攀、竖不比,一心一意查摆自身问题。现在,一些基层同志对本地本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没有信心。要认识到,只要从自己做起,把自己的活动搞好,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树立人人参与的积极态度,整个活动必然就会更实在、更扎实。如果每个人都看着别人,都希望别人做“正人君子”,把别人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己却忙着“自留地”,那就背离了这次活动的宗旨,也难以称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把握好活动效果与服务群众的关系。

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集中整改的成果和效果,都要体现在服务群众上。从群众的意见看,问题主要是集中体现在工作思路、方法和态度上。在活动中,把群众最急需的服务送到他们身边,既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现实问题,也可以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在这方面,一些单位过去下了很大的功夫,但群众的反应和我们的愿望总是存在一定距离。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反思一下,哪些工作是群众认可的,哪些工作群众不接受、有意见,从而努力把好事做实、坚持经常。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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