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正推进 尚无时间表(2)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正推进 尚无时间表(2)

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在路上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动议,业界早有提及。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2001年,时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的吴伯明在全国两会上就建议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还在2000年专利法第二次修订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与有关部门进行过探讨,研究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但是没有取得进展。”杨梧介绍,“2005年启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再次将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提上日程,高法的课题组当时还拿出了比较成熟的意见。由于当时司法改革思路是诉讼体系,分为大民事、大行政、大刑事三大板块,成立‘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专门法院不符合上述司法改革思路,因此这一建议再次被搁置。”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部署,说明历经曲折的知识产权审理司法改革的动议已得到了中央认可。”杨梧认为,“中国企业创新能力逐步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在动力越来越足,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确实很有必要。”

杨延超则明确表示,“当前,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时机已经成熟。”他解释说,“近年中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而知识产权案件又极具专业性,有必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知识产权审判方面的大胆尝试和改革,对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审判水平有重要意义,但要真正推动知识产权审判走向专业、高效,还有赖于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杨延超说。

姜颖也认为,“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将更有利于各项审判资源的调配,法官和书记员案多人少的矛盾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齐善鸿表示,“与知识产权法庭相比,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更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标准及节约司法成本。”他说,“目前各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中国不可能游离于此外。因此,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也是顺应国际趋势,有利于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

那么,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究竟何日破茧而出?

2013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高法正在推进该项工作,“尚无具体时间表”。

4月8日,本刊发函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就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进展情况采访相关负责人。1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回电称,“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还在推进过程中,相关情况目前还不宜对外公开。”

4月19日,在武汉举行的“南湖论坛”上,上述信息得到进一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金克胜在论坛上透露,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尚无时间表,目前仍处于论证阶段。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属于国家顶层设计,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然而,各地筹建知识产权法院的工作早已低调进行。4月10日,北京市高法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雪松在“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去年底至今年初,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下,北京市已开展了有关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的调研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了案件的管辖、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初步调研计划,现已提交到上级法院。

上海、江苏、广东也陆续传来研究部署推进试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消息。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还在路上,却已渐行渐近。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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