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应积极看待警察佩枪巡逻(3)

【案例】应积极看待警察佩枪巡逻(3)

巡警佩枪与双刃效应

4月20日起,上海市的警察开始佩枪上街巡逻,上海成为国内正常情况下警察佩枪执勤的又一大城市。上海警方表示,从世界警务工作来看,警察都是佩枪的,这也是中国警察今后发展的方向。

此举的出台背景值得关注。一方面,昆明火车站暴恐案,以令人发指的血腥恐怖犯罪,导致大量无辜群众死伤。新闻报道,昆明火车站附近的一位派出所副所长与保安对抗暴徒的武器,仅是木棍与防暴叉。虽然后来特警赶到,但抗暴武器最初的不给力,无疑给暴徒大开杀戒以可乘之机。惨案过后,如何提高社会安保能力、有效震慑打击犯罪引人思索。

另一方面,各地也曾发生多起警察不当乃至违法开枪造成的血案。涉事警察在非公务时间携枪、警用枪支内部管理松懈、警察饮酒后失控等问题,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无疑,若执法者犯法,对社会危害极大。枪支将被更多地配发给警察,会否产生与安保初衷相反的隐患?枪支管理与使用法规能否弥补不足、与时俱进?

必须指出,凡事都有利与弊,警察佩枪巡逻同样是一把双刃剑。个中的权衡,既不能因为个别警察滥用枪支而“因噎废食”,更不能对偶发的伤及无辜视为“没啥大不了”。善用枪支打击犯罪,严管枪支避免差错,二者一个都不能少。

有法律人士指出,《警察法》只是笼统地规定,遇到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却对警察用枪的场合、时机、限度、责任等缺乏规范。这既给警察拔枪带来不确定性,又没有赋予合法开枪的警察应有的权益保障。由此还导致,某些警察除非不得已,出警宁可多带人手,也不愿带枪——不希望“擦枪走火”惹事端,更不想枪支被犯罪分子觊觎。

有罪推定”看待警察佩枪,不如配枪阳光化

枪之于警察,就如牙齿之于老虎。事发突然的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袭击案”,正是终结于一位特警的枪。这之前,也有英勇的警察手持木棍和防暴叉与嫌犯对抗,但完全不能像开枪那样迅速震慑凶嫌、遏制暴力。

而公众对于警察佩枪巡逻的感情却颇显复杂,不同的网络调查,得到的结果迥异。选择支持警察佩枪并认为这将提升社会安全感的,为数不少;选择反对警察佩枪并担忧这可能导致枪支滥用使民众更不安全的,同样有较大比例。

这看似冲突的两个选项,其实也有内在的共同点,支持警察佩枪和反对枪支滥用并非一道单选题。以上海为例,佩枪巡警之所以要通过严苛的政治、心理和技能考核,正是为了最大限度防止警察滥用枪支。而担忧枪支被滥用的民众,也一样需要安全感,并期望社会能够得到警察的有效保护。

作为市民,与其用“有罪推定”的眼光去看待佩枪的警察,倒不如试着去学习如何习惯并接受佩枪警察的保护。作为警方,对于民众的担忧也应保持清醒的认识。这种担忧,并非来自于对警察佩枪的偏见,而是对佩枪的警察不信任。

警民缺乏互信,这一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又有一些地方个别警察滥用枪支造成市民伤亡,客观上增添了民众的担忧。而作为工具的枪,既可以用来制止犯罪,也可以用来制造犯罪。由此反对警察佩枪,那就是以偏概全、因噎废食了。

担忧警察佩枪可能引发枪支滥用,更应朝着推进佩枪制度化、规范化和严格监管去努力。一方面,要让警察在巡逻时佩上枪,通过佩枪来减少警察伤亡,不能再让警察用血肉之躯去阻止犯罪。另一方面,也要让佩上枪的警察敢用枪、用好枪,通过对开枪的程序性规范去确保警察的枪支永远指向犯罪,而不是民众。当然,再好的制度也无法百分百确保不发生意外,除了规范警察用好枪,还要完善滥用枪支的责任机制,来倒逼出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警民互信的重建,正可由此发端。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