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城市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防治任重道远(2)

【案例】城市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防治任重道远(2)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所长王浩表示,鉴于当前水污染严重,备用水源建设不能仅依靠地表水和地下水,要更加注重雨水、海水及中水的开发力度,这在华北这一水量性缺水的地区尤为重要。然而“三水”开发利用严重不足。

在雨水收集方面,我国不少城市不仅没有充分收集利用,还引发洪水灾害,特别是初雨污染严重“由于雨污分流不健全,流入河道的初雨化学需氧量(C O D )会到达数千,可谓一场雨一场污染。”镇江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汤立说。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也可作为备用水源。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可以实现城市用水“大循环”。“但在实际操作中,要实现中水回用却遇到诸多现实难题,不仅要对处理完的中水进行消毒,还需要配备完整的城市中水管网配备体系,相关建设滞后。”江苏省住建厅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林国峰说。

海水淡化同样面临加工成本过高,管网铺设不到位的困境。“我们利用钢厂产生热能的优势,对海水进行蒸气加热淡化,每吨处理成本仍需6.2元。”首钢京唐公司能源与环境部部长吴礼云说,但不少专业做海水淡化的市场主体,无论是膜处理还是两种方法结合,都因为成本过高,不少亏损运营。此外,受管网铺设滞后和价格机制的影响,海水淡化工程在海滨城市尚未完全展开。

鉴于以上原因,业内人士建议,为弥补城市备用水源短板,必须明确国家备用水源建设相关制度,要使备用水源成为城市建设“硬件”,还需完善全流域应急机制,同时加大雨水、中水、海水作为备用水源的开发力度。

构建长江流域水污染跨区域应急机制

在水污染事故中,查不出污染源最令人揪心。找不到污染源头,相关的应急处置机制就无法有的放矢地运作,而且核心信息的混沌会加重民众恐慌,造成“次生灾害”的可能性随之增大。而从上下游流域的重大关联性来讲,靖江水污染事故显然不是一时一地之事故,上下游城市都空前紧张,上游城市担心污染源隐匿在本地,而下游城市则担忧被污染的长江水顺流而下。

长江流域每次发生水污染事故,大抵都要引起区域性的紧张。从某种意义上讲,此类事故也许天生就具备某种广泛性和超越性。但从目前局势看,这种一旦发生就立即上升为局部性流域问题的水污染事故,并没有合乎逻辑地倒逼形成一种跨区域治理的联合应对机制。各自为政的局面,大大降低了应急处置的能力,令人殊为遗憾和痛心。

一个必须正视的事实是,长江全流域水污染事故的危险潜在,且短时间内无力改变。据统计,在整个长江流域中,有四十多万家化工企业,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以及三大石油化工基地。除此之外,那些根本无法预料的江面事故,比如载有危险品的船舶泄漏或者沉船事故,亦对长江水体的安全构成。

靖江水污染事故的污染源终究会被找到,恢复供水看上去指日可待,当地民众的恐慌终会散去。但类似的水污染事故以及连带而来的民众恐慌,也许将在长江沿线某个城市再次卷土重来。这不是第一次事故,也绝非最后一次。因此,我们必须在类似事故中进行更深的思考并采取更有力的行动,而不是将视野与行动力仅仅局限在个案上。

长江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流域覆盖19省、几百座大中城市,频发的水污染事故是我们不能承受之重。最令人痛心的是,频密而高危的水污染风险,并没有对应着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与体系。某种程度上,目前的水污染处置机制相当原始而低效,各地政府只对自己所属的片段流域负有管理和治理之责,而这种碎片化的治理结构,几乎令长江水域的水污染事故陷于不可治理的境地。

靖江事故再次警醒我们,构建跨区域的,乃至全流域性的长江水污染事故联合应对体系已刻不容缓。当务之急是,打破条块分割,由环保部门统一规划设置长江流域水污染环境监测与信息共享制度,从根本上提高水污染事故中的信息能见度,这才不至于水污染事故发生之后,我们连个污染源都寻觅不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