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蕴含的三个关系(2)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蕴含的三个关系(2)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强调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两者相辅相成”的关系,为我们加深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进而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了更深层次的逻辑依据。

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的两个基本方面。其一,国家治理能力同国家治理体系一样具有鲜明的制度性特征。国家治理能力不仅表现为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系统设计制定能力,尤其表现为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执行能力。没有足够的国家治理能力,就不会有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并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其二,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一方面,国家治理能力以国家治理体系为制度依据。没有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就无所谓国家治理能力。另一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力量支撑。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依赖于国家治理主体能力的有效提升和正确发挥。这表明,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状况总是同国家治理主体能力的性质和水平相一致,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完备与否反映着国家治理主体能力的高低,国家治理主体能力的高低直接制约国家治理制度体系的推进;国家治理主体能力差而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好,或者国家治理制度体系不好而国家治理主体能力强的状况都是不可想象的。

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深刻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统一性。其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国家治理方面的集中体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其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统一,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性和国家治理的人民性的有机统一。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也是国家治理的现实主体;国家治理的权利和义务属于人民,其本质是人民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解放自己的活动。因而,在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又要“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只有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把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能力提高起来,同时也要把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能力都提高起来,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更加有效运转。其三,群众路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工作路线。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看,党的群众路线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性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必须同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与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结合起来。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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