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常态”需除“旧教条” (2)

中国经济“新常态”需除“旧教条” (2)

三要在结构性改革中超越“华盛顿共识”与“休克疗法”教条,在强化市场化制度改革的同时,强化转型秩序的重要性。全面结构性改革是重构经济增长动力和市场活力的核心,这是“新常态”时期的第二个共识。这个共识使很多学者采取了拿来主义,将上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提供的结构性改革药方教条化,把华盛顿共识与休克疗法中的“快速私有化”“快速自由化”和“快速宏观平衡”转化为中国版的“快速去国有化”“快速去管制化”和“不刺激”,认为中国结构性改革要成功不仅要抛弃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刺激政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上述方式和手段来重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完全抛弃政府和国有企业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但这种“洋教条”却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过去30年很多转型国家的实践证明了华盛顿共识与休克疗法在结构改革中的失败,证明了没有法治有为的强政府,公平统一的大市场也是无法建立的,证明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依然是转型的关键。因此,在“新常态”时期,中国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应当是通过“公平统一的大市场”来克服市场碎片化的难题,通过“低度广泛的大福利”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四要一方面在结构性趋势下滑面前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和定力,另一方面在短期大幅度波动面前强化“底线管理”的重要性,在战术上将“微调”与“预调”常态化。在“新常态”框架中,由于潜在增长速度既有趋势性的下滑,也有短期冲击下的波动,因此短期合意的增长速度是难以先验判断的,需要在不断试错中进行探索。这也决定了我们只能通过各种宏观先行参数和一致参数来大致判断经济增长的合意区间,通过政策小幅调整带来的宏观反应来判断政策方向的对错。因此,大刺激与大紧缩在“新常态”时期将很少启用,宏观经济政策的“微调”与“预调”将常态化。

五要打破“调控”与“被调控”的两分法,将改革与调整贯彻到底。在“旧常态”下,宏观经济是政府调控的对象,政府的核心功能就是选择政策工具来调节市场,调控者与被调控者是严格对立和分离的。但在“新常态”下,由于结构性问题不仅融合在宏观经济运行体系之中,同时也大量侵蚀在调控主体之中,因此,在这种大改革时期,传统工具的重构和创新将是经济运行的重要保证。

六要重视结构性问题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利用宏观审慎监管弥补传统货币政策的缺口。本轮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最大宏观政策理论创新,就是认识到传统宏观经济政策不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作为宏观调控的第三只手。对于中国目前杠杆率过高、金融风险持续攀升、房地产泡沫可能逆转的环境中,强化宏观审慎监管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七要突破宏观调控仅专注于总量调整,强化“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精准发力”。体制的转换导致总量调控渠道堵塞,按照传统的总量取向调控方式进行宏观经济政策的组合,不仅不能达到调整总量的目标,反而会加剧结构问题和深层次风险。因此,在大过渡期必须强化“定向宽松”与“定向收紧”相组合的结构政策。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目前货币政策在保持总量稳健的基础上,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进行定量宽松,对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进行定向紧缩。

八要强化综合治理导向。在“旧常态”中,由于经济与社会、宏观与微观运行都比较平稳,因此每个领域的政策工具与目标是各自匹配、各自独立实施的。但这种模式在“新常态”下将面临巨大挑战,因为社会、经济、宏观、微观的制度基础和运行体系都面临重大调整,都将出现强烈的外部性,因此单一领域的工具对应单一的目标是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全面改革与全面调整就需要各领域的多种工具相互配合,进行综合治理。其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与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研究”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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