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环境问题与解决对策(10)

摘要: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座谈会上强调,要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一个重大国家战略来抓;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规划》的名称已基本确定。本期节目,北京市环保局研究室宋强主任,围绕京津冀热门话题,就三地共同发展中环境层面的问题做了科学、严谨、全面、系统的回答。讲座既有实地勘察统计的经验分享,也有全面详实的数据支撑,更以权威专业的视角进行解读,可操性很强,为我们解决好三地发展中的环境问题,扎实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信息发布方面通过电视、广播、媒体、互联网数据,都适时发布这个空气质量的监测信息。从监测现状来看的话,北京的这个现状,刚才前面也提到了,就是说南高北低。二氧化硫也是呈现出南高北低,特别是东南、西南部地区相对来说较高,对于特别采暖季的二氧化硫的污染水平明显高于非采暖季,这也就反映出在采暖季,燃煤污染的影响和非采暖季来说的话要加重很多。氮氧化物也存在这样的一个区域,对于北京市来说的话,特别是市中心以及是整个机场相关的战略区域,存在高污染中心,这也是反应出这个氮氧化物的排放它的传输,相对比二氧化硫要传输的流动性要弱一些,那更多的是受局地排放的影响比较突出。

第二个是想介绍关于北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个条例的话是今年1月份,全市人代会首次以全会的方式通过一个地方的这么一个条例。 3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从北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来说的话,它虽然不是全国省级的这个第一的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但是从条款的数量,从措施的内容,从我们这个条例内容的构成,章节的构成上来说的话,应该说是第一个比较全方位的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这个责任体系,包括强化各种监管手段,强化处罚手段,这个力度最大,这个尺度最严的这么一个省级的大气污染地方的环保条例。

总的来讲在这个过程中的话,我们体现这么一些基本思路,第一个是明确责任,特别是明确政府、排污单位和社会公民的各方责任。第二个是由浓度控制为主向浓度与总量控制并重转变,由单纯的污染控制向污染防治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这也就体现出我前面说到的,我们的污染防治的重心,逐步的向源头、向产业链的前端转移这么一个特点。第三是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使用,机动车、扬尘这样一些重点排放领域进行针对性的管理,提出针对性措施。第四是显著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就是说要真正破解这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这样一些怪圈。

那么4个转变,刚才也提到了,从末端向源头转变,从浓度向浓度与重量控制并重转变,从企业,由企业治理向企业治理和区域行业治理并重转变,由权威管制,也就是单纯的行政手段,向注重社会治理这个综合采用经济的、社会的、法律的各方面手段并重来转变。那北京市的大气条例一共包括8章,130条,这个条款数目来说的话,是之前北京市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个办法的大概数倍,包括这些章节来说的话,这些结构是具有开创性的这么一个意义。

(一)就是明确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特别是明确由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限期达标的工作目标,也就是说明确提出要限期达标,以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这么一个美好的期盼。要制定大气污染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严于国家规定的阶段性控制措施,以及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大气污染排放和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构建责任体系。这里面政府是要对地方的环境质量负总责,这也是我们新修订的明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的一个明确的要求。地方政府要制定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的目标政策标准,明确不同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管,同时特别强调企业和社会主体要承担减排主体责任,负有这个减排的义务。同时社会主体特别是包括我们广大的市民广大的居民,有义务保护环境,树立环境保护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向环境中排放污染。这是对北京来说有这么一个要求,我想对于京津翼的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同样离不开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包括我们每一个公民这样一个环境责任。

(三)是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北京市采取规定了五项这种具体的控制制度。第一是明确一个总量指标的控制制度,也就是说要对重点大气污染物,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要实行总量指标控制,包括实行减二增一这样的一些具体的手段,减少排放量。第二是排污许可,那相关的这个排污许可的这个政策的细则,我们正在研究论证之中,会要求到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有关具体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范围。第三是排污交易的制度,目前也正在进行政策的研究储备过程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污权的这种交易,通过交易实现一个减量这么一个要求,也就是说交易一次,在这个市面上,或者说在这种可以使用的排污权就会减少一点,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可以使用的排污的这个总量。

(四)是总量指标与环评审批,就是说排放指标将与环保部门核定取得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要在环评审批前取得这个指标。同时审批实行减量替代,或者是倍量替代,你比如说减二增一,那就是减三增一。此外还有比如区域限批制度,那主要是对于这个没有完成总量控制区域任务的区域和行业暂停民生项目以外的各类项目的审批。

针对污染源,主要设定对应的措施,对于固定源特别是工业,以及工业企业还有工业园区等等,开展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布局的优化。对工业企业来说,是要求集中进入园区新建,要划定禁燃区。目前北京市禁燃区已经通过市政府的这个审批,即将全文发布,同时要淘汰高污染的企业。第二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使用过程的行为监管,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防治,在十二五特别是在最近这一两年,得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一个重视,和十一五期间相比的话,这个领域来说应该说我们所看到的工作是前所未有的,是具有开创性的,这个具体要求包括在生产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过程中,必须收集处理防止泄露挥发,或是对机动车和非道路动力机械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包括实施目录的管理,还有规范再用车,维修使用行为,还有强制报废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等等。第四是针对扬尘污染,就实行行为控制,包括明确控制范围,还有细化控制措施的要求,分别明确了比如说工地道路的扬尘活动控制应当采取了措施。第五是完善技术监测体系,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监测以及企业的这种污染源的监测。还有同时要求自行公开污染物监测信息,还有公开监督性监测的数据信息等等。第六是加大处罚力度,最大限度提高违法成本,按照北京市的大气条例,对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加大了处罚额度,最多可以达到50万元,同时规定了加倍处罚的这么一个制度。那前不久对有一个八维公司,那我们就已经开除了加倍处罚的这么一个罚单,同时采取强制手段弥补复杂额度低这样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授予这个政府部门责令停工停产拆封设施,责令拆除等强制手段。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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