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中华民族必须加强精神层面的现代化建设

复兴中华民族必须加强精神层面的现代化建设

国务院参事,第十届、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族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大学、四川大学等兼职教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拉比国立大学外籍博士生导师。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梦的主要内涵。但是,如何复兴中华民族?如何恢复历史上文明大国的地位?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

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都经历三个层面的现代化,首先是物质层面的现代化,即经济、军事、科技的现代化。其次是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即建立与现代物质生活相适应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医疗卫生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它包括制订众多的法律、条例和规定等。第三是精神层面或观念层面的现代化,包括各种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伦理观、世界观、国家观、民族观、法律观、知识观、公私观、义利观、苦乐观、荣辱观、幸福观、生死观、生产观、消费观、审美观等。

三个层面的现代化的表现不同,物质层面的现代化速度快,时间短,阻力小,而且没有国界,一项新发明,很快就会传遍世界各国。制度层面的现代化速度较慢,时间较长,阻力较大,而且有国界,如英美法等国同属发达国家,民主制度形式却各不相同,英国采内阁制,美国采总统制,法国采半总统制,各行其是。精神层面或观念层面的现代化不仅速度最慢,而且难度最大,阻力也最大,国界也更明显,各国的精神文化均不相同,各有特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质层面的现代化建设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迅速增强,使全世界刮目相看,国民生产总值超越日本成为世界老二。但在制度和精神层面的现代化则相对滞后。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指出我国的“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全方位的制度改革,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为全面推进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属于高层次的制度化社会,社会和文化各部分都经过高度的整合,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很高的社会体系。凡是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很高的社会,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和自我调整能力,无论发生内部还是外部的冲突,都不易引起社会混乱,更不易引起社会系统崩溃。但制度化和规范化程度较低的社会,抗干扰能力和自我调整能力较差,即使发生不剧烈的冲突,也可能引起政局动荡。复兴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加快社会文化大整合,构建与工业化、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社会文化新体系,形成凝聚力很强、内部联系紧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形成制度化程度很高的国家治理体系,才有可能保障我国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不过,如何加强精神层面的现代化建设,未见有较全面的规划。应该把加强精神层面的现代化建设作为今后重要的一项工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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