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大同理想与中国梦(2)

儒家大同理想与中国梦(2)

二、中国梦是儒家大同理想在当代中国的最新话语表达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时首次提出中国梦。他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他指出:“中国梦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奋斗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从文化意义上说,中国梦的提出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同时,中国梦也是儒家大同理想在当代中国的最新话语表达。

中国梦与儒家大同理想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传承性。主要表现在:

都强调“民本”思想。儒家历来强调以民为本,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贵君轻、民水君舟,提出了一系列重民、富民、裕民、教民的思想。今天,我们提出的中国梦更是人民的梦,不仅仅是因为中国梦的实现需要紧紧依靠人民,更是因为圆中国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虽然儒家强调以民为本,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带有一定的历史和阶级局限,但毫无疑问,儒家民本思想对我们今天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有着重要影响。

都倡导“为公”意识。公,一般指天下之利,多数人之利。贾谊在《新书·道术》中指出“兼覆无私之谓公”。朱熹说:“将天下正大底道理去处置事,便公”。公私关系上,儒家思想一直主张要立公去私。“为公”不仅是治天下得民心的基本前提,更是儒家孜孜以求的理想状态,天下为公是儒家大同理想的根本要义。“为公”也是当代先进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基本价值理念。从“毫不利己”、“无私奉献”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无不昭示着对“为公”的追求。中国梦的实现既需人人为公,也在不断诠释着“天下为公”的当代含义。

都主张“诚信”理念。儒家历来重视诚信。孔子说“人无信不立”,“信”作为“仁”学的五端之一,是人安身立命之基。孟子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更是把诚信推到儒家追求人生终极价值目标的高度。所以,在大同理想的设计中,就强调要“讲信修睦”,唯此才能实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状态。今天,中国梦所憧憬的现代社会,不仅是一个物质丰裕的社会,更是一个诚信善治的社会,一个没有欺诈、没有假冒伪劣、人人诚实相亲、信用良好的社会。

都追求“大同”目标。儒家大同理想中主张打破自然地理疆域的界限、实现世界大同的目标。康有为在《大同书》中写到“大同之世,全地大同,无国土之分,各种族之异,无兵争之事”。正处于伟大民族复兴进程中的中国,我们在努力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到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世界各国共同繁荣。总之,中国梦不仅是属于中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不仅承载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肩负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重任。

儒家大同理想是封建社会形态下的朴素理想和至高追求,带有明显的农耕文明特征。基于新的历史语境下的中国梦,则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体现的是“富强中国”、“民主中国”、“文明中国”、“和谐中国”和“美丽中国”的有机统一。因此,农耕文明背景中的儒家大同理想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梦有着本质的区别:

立论基础不同。儒家大同理想是农耕文明的产物。纵观儒家大同理想的历史嬗变过程,我们会发现:每一次的思想激荡、理念迸发都是与社会巨变相契合的。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近代中国的山河破碎都与儒家大同理想的阐发紧密相连。可以说,儒家大同理想是基于对现实社会的强烈不满而“自发”提出的。中国梦是新的历史语境下的产物,是在中国具备了相当的物质条件和人文社会条件的基础上,为顺应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而“自觉”提出的。

实现路径不同。梦想连着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没有正确的道路,当然就无法汇聚社会各方力量,再美好的梦想也无法实现。儒家大同理想所憧憬的是社会成员团结友爱、真诚相待,带有天真的道德理想主义色彩。它的实现幻想的是靠每个人自觉地进行“修、齐、治、平”,达到最高理想人格“圣人”。这样一条在现实社会中根本行不通的道路也就决定了儒家大同理想的乌托邦色彩。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坚持走中国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通向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道路。在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征程中,需要继续拓展和走好这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

实现手段不同。社会资料的分配状况影响着社会理想目标的实现。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财产公有,人们平均分配生产资料。儒家所设想的大同社会就是一个绝对平均的社会。事实上,在生产力有了较大发展的基础上,仍主张绝对的平均主义带有很大的不合理性。在不坚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首要社会任务的前提下,单纯强调生产资料的平均,带来的结果只能是普遍的贫困,这也是儒家大同理想千年长梦终不得圆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梦不是以经济上的绝对平均来求得社会的和谐,而是在坚持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前提下,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基础上,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努力追求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提升国民的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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