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四项改革”启动 “度”的把握是关键

央企“四项改革”启动 “度”的把握是关键

随着7月15日6家试点企业的揭晓,央企“四项改革”找到了最先落地的受体。

过去,一些经营不善的国企为陈旧的“体制性障碍”埋单,占据了优势资源却创造不出应有的价值。对垄断性国企的监管有时只是浮在面上。时至今日,民间资本的力量已日益雄厚,四处寻觅着能使资本保值增值的出口。一方需要市场化的机制来“活血”,一方手握资本想投向“体制”之内,两者的结合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最通俗的注脚。

国企改革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走到今天,人们希望,这次“改革”不要流于表层。

试点为什么没碰垄断行业这根“硬骨头”

7月15日,国资委公布了央企“四项改革”试点内容。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试点的目的清晰明了:一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二是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三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四是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

四项改革,各有侧重。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投资经营公司在“权”,在收放权力的程度;混合所有制在“让”,怎么“让”,怎么“混”;董事会在“分”,董事长、董事会、职业经理人怎么分开;纪检则解决怎么“派”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此次试点的企业是6家央企的多家二级单位,均已上市。上市公司通常信息披露比较充分。“那么,就不需再经过准备时间,可以减少改革的成本。”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民经济管理系教授刘瑞说。

关于试点的选择,另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是,试点均选择在竞争性行业,对于广受诟病的垄断性行业这根“硬骨头”并未触及。李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试点企业有三个共同点:在改革方面已有一定基础,积累了相关经验;分歧小,意见相对一致;经济效益、发展前景较好。改革试点本着先易后难的思路。垄断性企业关乎全局,涉及问题复杂,“一旦弄不好,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造成影响。”同时,在市场中竞争性企业占多数,选择竞争性企业开展试点更具代表性。

对外经贸大学应用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贺炎林表示,进行国企改革试点,是为将试点中的经验总结,推广到其他企业。

“国资委代表国家既管人又管财,这次四项国企改革就是要国资委向央企进行一些放权。”贺炎林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对财力方面进行了放权;国企高管目前都是由国资委任命的,规范董事会制度试点则在管人问题上进行放权;而混合所有制试点则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的绩效,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力。

贺炎林认为,改革核心是让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不是政府的附属品,提升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但在改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这就需要第四项试点:纪检工作试点。

一方面要发挥国有企业的活力,一方面又要防止在改革过程中,一些人谋取私利,“防止改革变成一场利己的盛宴”。贺炎林表示,这中间的“度”如何把握,如何监管,都需要进行试点。“担心一管就死”,而放手不管又担心国有资产流失。

刘瑞认为,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腐败、内部交易、资产评估等。需要加大对贪官、廉价出售国有资产的官员的惩处力度,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注意评估企业的无形资产。

“平衡关系是改革的难点,重点。这样,政府才能放开手脚,实现真正的宏观调控。”贺炎林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研究中心主任冯鹏程认为,一些国企改革没成功是因为没有完全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要让企业真正有自己的股东,让企业在市场条件下自主经营;同时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国资委干预企业经营,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