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凝聚城市之魂 焕发道德伟力(6)

武汉:凝聚城市之魂 焕发道德伟力(6)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武汉精神理论研讨会”发言摘要

摘要: “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武汉的具体体现,是武汉的城市之魂。武汉精神提出三年来,对于提振精神、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倡行武汉精神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公民道德不断提升,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现实课题。7月11日,本报理论部与武汉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武汉精神”理论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弘扬武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如何构建当代中国价值观 

在世界文化软实力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加快构建当代中国价值观势在必行。但构建当代中国价值观面临着理论构建与实践构建同时进行、价值观多元竞争、市场化冲击的难题。解决这些难题,加快当代中国价值观构建的进程,以下两个方面尤其重要:

一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构建完整系统的当代中国价值体系。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看,不仅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价值体系的其他子体系之间存在着不少不一致,而且各子体系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冲突。例如,在经济领域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与道德领域提倡追求社会利益之间存在的矛盾,就常常导致一些人不顾道德信誉的严重后果。这种情况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为依据,改革或重建各子价值体系,使之整合成为一个完整、系统、内在一致的价值观和价值体系,就成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二是将当代中国价值观转化为系统的社会制度,使之法制化。我们要在进一步使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的同时,使其中得到论证和共识的价值观转化为各种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社会制度,重要的还要转化为法律,建立与主流价值观相一致的完整法律制度体系,使社会成员和国家机关的一切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范围,真正做到以法律治理国家,用制度管理国家。这不仅可以大大加快当代中国价值体系构建的进程,而且还可以确保中国主流价值观主流地位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湖北大学哲学学院院长 江 畅)

城市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城市精神是反映城市历史、城市意志、特征面貌的一种精神文化形态,是城市人们的共同理想、信念、追求、意志和风格、职业理想、职业行为规范和标准等的综合体现,它根植于城市历史,引领着城市未来,是体现城市独特风格的显著符号和灵魂。一座城市的发展需要自己的精神旗帜,需要彰显自己的人文特色和文化软实力,以“敢为人先、追求卓越”为表述语的武汉精神被总结概括提炼出来。

城市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应该具有高度的统一性,才能确保城市文化的发展方向,实现全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流文化与亚文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显然,这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事业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顺利实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社会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具有普遍性、统领性。然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会自发形成,也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途径、各种资源不断培育、充实、发展和践行。城市精神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载体和渠道。优良的城市精神既具有鲜明的个性,又体现了社会主流价值文化的共性,是社会主流价值文化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必须在城市精神中得以体现。培育和践行优良的城市精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是一致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发挥作用。

“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体现了武汉人的价值追求,武汉精神中的担当精神、创新精神、爱国精神等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诠释和具体体现。但是,要“重在培育”“重在践行”。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进一步挖掘武汉精神的时代内涵,并将其具体化,真正使武汉精神内化为全市人民的精神素质,形成城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既为全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添砖加瓦,也为武汉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湖北大学副校长 杨鲜兰)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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