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化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楚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与提炼楚文化中具有正能量的精神因素,探讨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不仅有助于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和把握,而且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一是楚文化中“九死未悔”的情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九死未悔”出自于《楚辞·离骚》,原文为“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它表达了屈原甘愿为祖国献身的高尚情操,也是楚人爱国情怀的生动写照,流芳千古的钟仪“楚囚对泣”、申包胥为拯救楚国“泣血秦庭”等故事无不令人动容。可以说,楚文化中蕴藉的炽烈的爱国情怀,无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涵养之力。
二是楚文化中“用志不分”的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用志不分”语出《庄子·达生》,原文为“用志不分,乃凝于神”。老庄哲学是楚哲学思想的表率,“用志不分”充分体现了楚人对事业的敬重与专一。楚人敬业的事例不胜枚举,如出访齐国的斗克黄为尽职冒死“归国复命”、法官蒙谷在国破家亡之际用生命呵护楚国法典等即是。楚人的敬业精神理应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化育之功。
三是楚文化中“一诺千金”的意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一诺千金”语出《史记·季布栾布列传》,意为纵使黄金千斤也抵不上楚人季布的一句诺言。楚人“复陈”(恢复陈国)、“存郑”(保存郑国)、“和宋”(与宋国议和)等决策都堪称诚信之举,这种诚信意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润泽是显而易见的。
四是楚文化中“上善若水”的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上善若水”语出《老子》,它是楚人友善理念的形象表述,楚庄王即主张对外“止戈为武”——息兵睦邻,对内“惠恤其民,而善用之”。楚人求善的理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浸染是不言而喻的。(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刘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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