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民主论看当代中国民主发展

从广义民主论看当代中国民主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中国改革是全面改革,民主建设自始就是中国改革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发展逐步融入现代政治文明的大潮之中。但是,对于中国民主发展的巨大成就,却始终存在各种偏颇乃至错误的质疑与否定之声。此类观点中最典型的就是认为中国改革一直是经济方面的改革,民主建设方面始终未取得明显进展,尤其是并未普遍放开选举民主。对于这类无视中国民主发展成就的偏颇与错误观点,要系统深入地进行驳斥,就不能简单地在对方设定的理论框架内展开分析,而必须跳出其理论逻辑,从学理上建构起一个合宜的民主分析框架,把各种错误观点放在这一框架中进行处理,这样才会批之有理,判之有据。广义民主论就是构建这种理论分析框架的一个尝试。当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已成为中国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而广义民主论的话语创新,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努力与探索。

构建系统把握民主现象的逻辑框架

与主要将民主理解为选举民主的观点不同,广义民主论主张民主存在于多重领域,在每一领域民主都具有多样形式,而每一种民主形式在实现过程中又都包含多个程序环节。而不论是民主的领域、形式还是环节,所体现和保障的都是社会成员自主自治这一价值理念。换言之,民主的价值理念为一,价值理念的外在表现则为多。可以说,广义民主论避免了民主问题理解上的片面性,构建了一个系统把握民主现象的逻辑框架。

之所以主张民主存在于多重领域,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人们只是从政治的角度来理解民主,将民主视为政治领域的现象。实际上,政治民主只是民主理念在政治领域的实现,民主同样存在于现代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与文化领域。具体而言,经济民主体现为以产权为核心的经济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基础之上的社会成员的自主经济行为;社会民主体现为社会成员在个体私人领域中的自主行为或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的自主参与与共同治理;文化民主体现为广大社会成员以一定的教育程度与文化素质为基础,在思想认识方面的独立思考、自主认识与理性判断。民主存在领域的广泛性说明社会成员的自主自治体现于现代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不独政治领域。

进而言之,民主不仅存在于多重领域,而且在每一领域还有不同表现形式。比如就政治民主而言,就有政治共同体范围的直接民主(全国范围的投票公决,全国或地方范围的直接选举,公民对国家机关直接行使批评权、建议权和知情权等)、间接的代议民主、公民的程序性参与民主(公共权力在自身运作过程中,在某些程序允许利益相关方的直接参与与介入,比如举行协商、进行听证等)、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民主等各种形式,在中国还包括执政党的党内民主与体制内的政治协商民主。

此外,各领域的民主不仅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各种形式的民主在实现过程中又都包括一系列的程序环节。一种民主形式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取决于其运作的具体程序与环节的设计是否公正、严密、完善。比如就公民的程序性参与民主而言,其有效运作就不应缺少相关信息的公开、利益相关方的认定、公民具体参与、参与意见的吸纳与落实、意见吸纳落实的监督制约、违反相关规定时的责任追究等程序环节。而相关信息的公开、意见表达与责任追究几乎是所有政治民主形式的必要环节。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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