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惠民 注重公平
——义务教育均衡落在“人民满意”上
从2003年开始,南京率先在全国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发放义务教育助学券,之后不断“扩容提标”。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城乡低保家庭、纯农户低收入家庭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外,还能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享受财政性生活补助。
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过程中,江苏重点关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问题,让有底蕴、有基础、有质量、有活力的教育公平的阳光遍洒大江南北。满足他们对教育公平的渴求,是江苏教育均衡发展最为人性与柔软的一面。
在实现“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江苏在未来还要进一步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在坚持义务教育教师在县(市、区)域范围内以一定比例合理流动的同时,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和师德教育,努力解决教师流动中产生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让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加满意。
2010年以来,江苏省政府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动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使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深入人心,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带来的实惠家喻户晓。2011年5月,无锡市设立了教育惠民服务中心,从行政许可、政策咨询、投诉受理、学生资助、家校联系等9个方面为市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高效率、优质化”服务。只要是上班时间,中心的服务专线随时有人接听。一年半来,中心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求助需求1万多件次,其中大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深受市民欢迎。
江苏是外来务工大省,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随迁子女占在校生数超过1/3,在多方努力下,全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人口子女一样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占87%;从2008年开始,江苏投入6.1亿元实施农村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新建、改建学生食堂、宿舍共64万平方米,为近20万名留守少年儿童提供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堂。省财政还先后投入7000万元实施“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扶持经济薄弱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并为全省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置专用设备。目前,全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人生公平的起点。为了让所有孩子都拥有成才的机会,江苏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并在督导评估过程中突出公众满意度调查和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目前,全省各县普遍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数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南通市港闸区举办21个“春蕾班”,资助8000余人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达400余万元,区财政资助比例达在校学生数的8%,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每一位贫困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让每个孩子拥有出彩的机会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沈健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是江苏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又一重大战略性任务。目前,江苏100个县(市、区)中已有89个通过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占全省总量的89%,为全国数量最多,翻开了江苏教育史上新的一页。
义务教育是江苏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更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首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江苏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投入更加稳定并持续增长,先后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通过国家“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奠定了基础。
推进均衡发展的实质是追求教育平等、实现教育公平,是让每个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都能使个性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都能实现个人的梦想和追求,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今后江苏将以现代化为统领,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社会氛围为保障,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以更有力的措施扶持基础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弱势群体,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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