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今年我区全面启动以“三分三改”为核心的城乡统筹综合配套制度改革。这是一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的深刻变革。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股份制经合社设置,以及农房集聚BT建设模式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有许多专业性强且没有现成经验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破题。
二是功能区设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目前,我区新设的7街1镇(8个功能区)的各项工作均已到位。调整后,功能区覆盖的行政区域面积、管理的人口数量、承担的行政职责都要大于原有的街镇,同时随着执法重心的下移,街镇(功能区)通过统筹基层站所实行综合执法将势在必行。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依法管理、依章办事已成为街镇(功能区)行政首长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
三是政府机构改革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去年底,市里将区城管与执法局列为区政府下属的主管城市管理和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将“8+1”职能下放到区城管与执法局,并组建区住建局与征收办,社保和药监部门划归区政府管理,依法处理城市建设各种矛盾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同时,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也将即日启动,建立更加健全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和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需要。四是繁重的考核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08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以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日趋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今年,市里印发的《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及2011年度考核评分标准》62项评分标准全方位覆盖到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五是与时剧增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截止目前,区政府已受理29件行政复议案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5%,这既有区政府所属部门和职权增加的原因,又反映了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从侧面反映出社会大转型时期,民众焦虑情绪的增强,这对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民生诉求的渠道建设也提出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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