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中国土地革命时期的经济学贡献(9)

毛泽东在中国土地革命时期的经济学贡献(9)

四、制定了有利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土地政策

1935年1月中旬,具有历史意义的遵义会议召开,毛泽东重新回到中共中央的领导岗位,这成为通过土地革命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实践的一个重要转折。当时中日两国的民族矛盾已十分尖锐,逐步上升为中国革命的主要矛盾。这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土地革命面临的新形势做了全新的科学判断,开始制定新的土地政策和策略。1935年12月25日,在陕北瓦窑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前,中共中央就针对中国土地革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富农问题进行讨论,做出了《关于改变富农策略的决定》,使富农有与贫农分得同等土地的权利,并不对富农另加特别的捐款及征税。之所以实行对富农较宽松的政策,是因为由于民族矛盾的上升,富农已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对象。如果在新形势下还坚持反对、排斥富农,不仅会伤害到中农,而且在这时的民主革命阶段,加强反对富农已不妥当。“富农也开始参加反对帝国主义侵掠及豪绅地主军阀官僚的革命,或采取同情及善意的中立态度,不论是富农参如革命斗争,或采取同情及善意的中立态度,对于我们现在不是可怕的,而是有利的。因为目前党的中心任务,是在尽量扩大革命运动的范围。吸引各种不同的杜会阶层,建立全国人民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反对主要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而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是在把富农推到反革命的怀抱中去,是在加强反革命同我们斗争的力量。因此这种策略已经不适当了。”“长期的苏维埃革命运动的经验,更告诉我们在加紧反对富农的斗争中,常常造成消灭富农的倾向,以致影响到中农群众。这种策略,也不能使白色区域的群众了解到,苏维埃政权不但在政治上比国民党政府要进步千万倍,而且也只有在苏维埃政权下面,生产力才能够大大地提高,人民才可以安居乐业。而且在目前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阶段上,资本主义必然要相当发展,这种发展不是可怕的,而且是有利的。因此,从这些方面来讲,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也已经不适当了。”按此精神, 1936年1月1日,苏维埃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做出了《陕甘苏区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规定:其一,尽管豪绅的土地财产应全部没收,但不能把曾经当过或现在当过乡长的人都当做豪绅,豪绅的家属也不能当做豪绅。其二,地主兼商人的商业相连的店铺住房等不没收。如果小商人兼有小部分土地剥削,其土地及商业部分均不没收。其三,凡以算命、占卦为生而贫因者,而使其回到生产中来。不能把其他成分者算做宗教职业者。对宗教职业者的财产,依大多数群众意见决定加以处理.其四,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红军战士,本人及家属都有土地分配权。其五,革命前当过营长以下的白军或团长如出身地主家庭,可分别限期留田或无条件分田,以团结或争取他们。其六,不能把逃走的群众当做反革命。其七,不没收无反革命行为的反革命分子家属的土地财产。这些政策正是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在这个时期正确判断国内外经济与政治形势、正确贯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并将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的正确政策。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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