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官员通奸,腐败的催化剂(3)

【案例】官员通奸,腐败的催化剂(3)

错位的感情”是干部腐败的催化剂

干部与她人“通奸”虽不违法但违纪,并且还有违社会公德,会引来老百姓的指指点点。在家有一妻的情况之下,干部与她人保持不正当关系,这其实又是对妻子和儿女的背叛。在家庭中,面对与自己朝夕相处血脉相连的亲人,干部成了一个背叛者,在国家利益面前,他又有什么不敢做的呢?这就解释了凡“通奸”之官员多半都是贪官的原因。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一个女子与干部保持这种不正当的“通奸”关系,她的目的并不是想做一个受千夫所指万夫责骂的女人,而是明显带着一定的目的而来。当然,这个目的是什么,相信大家已经明白,那就是为了借助干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如果没有利益,哪个女子又愿意搭着名声去干这丢人现眼之事?

因而,干部感情的错位其实是权力观的错位,“错位的感情”只是干部腐败的催化剂,归根到底是干部没有弄清楚自己手上的权力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到底是谁的?在“通奸”的干部眼里,权力俨然已经成了他的私人用品,可以随意支配。

正是在这种“错位的感情”的催化下,权力观出现问题的干部加速了走上腐败之路的速度,最终成了人民的罪人。为此,加强干部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显得尤其重要,这需要相关部门予以重视。

解读“通奸” 错位的感情背后是错位的权力

这段时间,“通奸”这一名词高频率地出现在人们面前。从中纪委到广东省纪委,在近期查处的官员通报中,都能看到有通奸的描述。而在此前,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较多使用“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等词。梅河清称,通奸是一种“错位的感情”,指有配偶的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但人们依然想问,“错位的感情”背后,又到底是什么?

中纪委研究室原副主任、原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刘春锦透露: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0%的落马贪官都有包养情人,甚至有多个贪官共用一个情人的现象。这很容易给人一个错觉,似乎贪官都很有“异性缘”,他们有魅力有气质,身边从来都不缺少“异性知己”。如果他们在感情上稍稍有些放松,就可能“英雄难过美人公”,从而发生“错位的感情”。可事实真是如此吗?贪官身上打动异性的,真是靠的自身魅力,还是靠的身外之物?答案恐怕是后者。

从公布的案情来看,不仅许多贪官背后有情妇,而且很多贪官的东窗事发,也来自情妇不依不饶的举报。是故,网上有“情妇反腐”之说。分析“情妇反腐”的缘由,很大一个是由于利益问题:情妇看中贪官手中的权力,进而投怀入抱;或者贪官利用手中的权力,有人威胁有人利诱,从而“抱得美人归”。这时候双方其实是各靠资源,各取所需。从这里不难看到,“错位的感情”背后其实是“错位的权力”。如果不是手中有权力,特别是有失控的权力,贪官哪来那么大的魅力,凭什么吸引异性,哪会有那么普遍的“感情泛滥”的机会?

梅河清分析,这些“错位的情感”中,有的是贪恋女色,有的是玩弄女性,有的是道德败坏。但不管哪一种,都是以手中的权力为兑现基础的。如果手中没有权力,如果权力得到严格的约束,大多数贪官靠什么去讨取异性之欢心,凭什么实现不可告人之目的?而为了维系双方的关系,为了维持眼前的一切,贪官只能一再伸手,肆无忌惮的伸手,挥霍手中的权力。这一意义上,“错位的权力”导致了“错位的感情”,反过来“错位的感情”又助长了“错位的权力”。

错位的感情背后是错位的权力。正如梅河清所说,“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我们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从道德入手,一方面从制度入手,这才是治本之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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