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运管所交涉后上吊
摩托车被扣押后,一位熟人陈作利将陈作雄载回家。路上,陈作雄将事发经过与陈作利叙述了一番。
据其邻居称,陈作雄到家睡了一会,然后出去就没再回来。
其在东莞的女婿黄栋彬说,当日下午4时左右,他还给陈作雄打了电话,但电话中岳父没有向他提及此事。
陈作雄当天下午还给其他几个人打过电话,最后一个电话打给了妹夫方国清。
方国清说,下午4时许,陈作雄说他在运管所交涉,但没人理他。他还说“你们要是找不到我,就去运管所找我”。
方国清以为姐夫想到运管所要回摩托车。为此,他还安慰姐夫,说他们周六日不上班,让他周一再找。
据其女儿陈慧芳说,他们在交通局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当天下午3点多钟,父亲第一次进入交通局大门,没多久就走出来;而后又进去,停留了半小时出来;最后一次,下午4点25分,陈作雄又进去了,未携带任何东西,而后就没再出来。
方国清第二天联系不上陈作雄,当晚,他在陈的卧室中发现了其留下的“申冤书”。
7月14日一早,蓝山县运管所工作人员在三楼一间正装修的办公室发现陈作雄上吊死亡。在旁边的办公室墙壁上,还留下了5个歪歪斜斜的大字:“请为我申冤”。
45天内被收4辆摩托车
事发前一天,陈作雄的一辆摩托车刚被执法人员没收。
7月22日,其女婿黄栋彬对记者出示了3份由交警出具的强制执行凭证,日期分别为今年5月29日、6月20日、7月11日。
3次处罚均为扣押摩托车,理由均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并备注“非法营运”。加上这次,一个半月内,陈作雄有4辆摩托车被扣押。
家属们说,前3次摩托车被扣后,他也讲过自己确系在拉客时被逮到。前3辆摩托车是陈作雄购买的旧摩托车,平均价值在1000多元左右。
黄栋彬说,2011年陈作雄开“摩的”曾被扣押过一次,那次他交了1600多元罚款将车要了回来。而最近这三次扣车,陈都没去要。
黄栋彬说,前三次父亲被扣摩托车,并没有很生气,也并不在意。而这次确实是没有载客,被人用“钓鱼执法”的方式,“做了笼子”。
亲属们介绍,陈作雄今年60岁,他与老伴李佑芝依靠2.5亩地,和他每月200多元的低保为生。两三年前,因孙女在县城上学,住在塔峰镇西埠头村的陈作雄买了摩托车接送。村里人说,陈作雄并非职业摩的司机,闲暇时才在街上拉客。
官方:不知道当天谁执法
对于陈作雄之死,蓝山县成立了由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
22日,蓝山县成立的调查组公布调查结论,称没有“钓鱼执法”的情况。
调查报告称,7月12日10时15分,一组执法人员在城东南路东门口桥头路段,见陈作雄坐着一辆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停在路边,便上前盘问。随后另一组执法人员也巡逻到达。因其无法出示驾驶证及摩托车行驶证,执法人员将摩托车依法扣留。
调查组认为,对陈作雄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为由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措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具有合法性。
调查报告也证实,陈作雄当时情绪激动,并自己从摩托车上下来滚躺在地。执法民警趁势将车开走。
22日,蓝山县运管所所长赵晓敏说,前三次收缴陈作雄的摩托车都不是他们所为,他也不知情。7月12日当天,运管所没有安排执法行动,也未安排人出去执法,因此他并不知道当时的执法人员是谁。
而蓝山县交警大队政委李英杰则表示,当天执法的是交警、运管两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具体是谁最开始与陈作雄接触,他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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