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廉政高压态势而生、并能适应和促进廉政常态化发展的干部激励机制必然是内在化的
不管你认为干部们对反腐和禁令抱怨是他们的矫情,还是他们真实本质的暴露,但他们的牢骚和反应基本属实,因为许多党政干部已然对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所禁止和反对的做法习以为常了、见怪不怪了。享乐思想、形式主义、脱离群众、惟上是从成了常态;相反,倒是“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成了干部中的“异类”。面对这种社会事实,外界简单的批判和否定基本上于事无补,重要的是要发掘和建构出一套基于当前廉政高压态势而生、并能适应和促进廉政常态化发展的干部激励机制。
概括地说,人类实践活动的动力源泉无外乎两类:“外在利益”与“内在利益”。就党政干部工作而言,其“外在利益”包括因由干部身份和职务履行而获得权势、地位和金钱等;“内在利益”则包括从事公共决策、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过程中所体验到的某种成就感、某种成功的愉悦与快意、某种精神上的安慰、良心上的安宁或是内心某种意境的完美表达等。
反观当下我国干部的激励现状,过去能够激发干部的不当所得、不当作为已然受到廉政高压态势的极大震慑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反对和禁止。加之反“四风”的伦理约束,干部们的工作动力只能诉诸于合法合理的内在激励和有内在品行支撑的外在激励。因此,基于廉政高压态势而生、并能适应和促进廉政常态化发展的干部激励机制必然是内在化的。摆在广大党政干部面前的有效出路无外乎两条:一是选择离开干部队伍;二是深刻领悟并奉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或许有些干部会选择碌碌无为混日子或铤而走险碰高压线,但这都是没有前途的——内在利益虚无、外在利益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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