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要不是女贼房云云说出了“作案8起,仅被起诉6起”,她还偷盗两名官员200多万元财产的犯罪事实就“不存在”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对房云云应该是一件好事,起诉书在为她减少犯罪事实,这是每个被告求之不得的。然而,被“隐去”的两起犯罪证据,却是房云云为自己留的后路,她原本希望借举报官员有经济问题“立功”减刑的。
女贼作案6起,取保候审期间竟然打起了偷官员“立功”的主意,原本就够荒诞无稽的了,叫人更匪夷所思的是,女贼如愿以偿,成功从两官员家里分别盗得数百张、价值数十万元购物卡及贵重物品,满以为偷出“贪官”线索,可以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结果公诉和审理时对这两起罪案压根就没提,另女贼费解。
不过,女贼的费解显然也是大家的费解,取保候审期间两次作案人赃俱获,而且公安部门也有案底,案件审理时何以只字未提?有关方面何以对一个惯犯女贼如此“关照”?女贼两起偷官案,当地公安部门予以确认,检察部门则回应称没接到其案子,这其中到底是办案程序出了问题,还是司法单位之间工作衔接出了问题,抑或果真出于怜悯包庇女贼?尽管作为旁观者尚不能过早下结论,但真正关照的并非“女贼”而是被盗官员的嫌疑,则显然不能排除,个中要害大家都心知肚明。
客观的说,从官员家窃得的贵重财物,不一定是不义之财。因此,在这起盗窃案中不作为“立功”减刑条件也未尝不可。但是,盗窃200多万元财产的犯罪事实,在量刑中是举足轻重的,怎么就“未被提及”?这就说明办案人员已经对这笔财产有了主管认定,也就是说,已经意识到这是一个会带出泥的“萝卜”。这也难怪,哪家会有600多张面值一两千元的购物卡?哪家会储备三四十万的购物卡?
既然女贼向省纪委和检察院举报了被司法部门“遗漏”的罪案,相信有关方面不难查个水落石出。女贼将来会被减刑还是被加重处罚,我们固然拭目以待,但“遗漏”案主角到底是否涉嫌违纪违法更值得关注,而办案过程中谁“偷”走女贼偷官的两起罪案,显然不能不查清并给大家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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