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开出最大罚单(2)

摘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月20日宣布,日立、住友、不二越、精工等12家日本企业因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处以12.4亿元人民币罚款,创下我国反垄断史上新的处罚记录。这一处罚决定意味着中国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也显示出中国反垄断执法日益与国际接轨。

日企在海外因价格垄断屡遭重罚

中国对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而早在2010年和2011年,日本的反垄断机构就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相关调查。2013年9月,美国司法部宣布对9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公司在美国市场多次合谋操纵价格罚款7.4亿美元,并有两名高管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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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一家丰田汽车4S店维修人员在为一辆卡罗拉汽车更换车窗部件)

在欧美反垄断机构的眼中,一些日本企业早已是价格垄断和价格联盟的“惯犯”。2014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日本精工等4家日本企业和2家欧洲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其中日本精工被罚6200万欧元(1欧元约合8.17元人民币),不二越被罚400万欧元。4月,欧盟再次针对古河电工等日企涉嫌高压电缆价格联盟行为开出总额3亿多欧元的罚单。

实际上,这些也只是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从事价格垄断行为的冰山一角。《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在欧美反垄断机构接连开出巨额罚单后,日本汽车零部件和成车制造商强化了“企业合规”教育,日本精工还在欧美、印度等市场专门设立了“企业合规”负责人。但即便如此,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因价格垄断、价格联盟、串通投标受调查和受处罚的消息仍不绝于耳。最新一例是8月18日,美国太阳能板厂商向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京瓷、松下等20多家日本企业涉嫌在电容器等电子零部件上搞价格垄断。

专业人士指出,日企在海外市场频频成为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对象,与日本企业在部分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日本企业在海外的排他性企业“文化惯例”息息相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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