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天下大利为先。墨子伦理观是利他主义的功利主义,原则是“天下皆得其利”(《墨子·尚贤中》)、“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中》)。围绕这个中心,墨子提出治理天下的十大主张:即兼爱、尊天、明鬼、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二)从国情出发。“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滛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则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焉。”(《墨子·鲁问》)说明墨家善于对症下药谈治理。(三)“兼爱”、“非攻”的国际和社会正义观。“兼相爱”是为了国际和社会“交相利”,“非攻”是为了国家间“交相利”的大端。“兼”和“交”体现了主体间性,是互利共赢的思想。“兼相爱”使社会良性互动,“别相恶”导致社会恶性循环。(四)尚贤、尚同。尚贤是战国时期从亲亲、尊尊、贵贵的世袭政治向新的贤能政治转变的反映。尚同思想体现了墨子对国家起源和本质的思考。墨子认识到精英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是春秋战国之际贤能政治最出名的提倡者,他说:“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墨子·尚贤上》)尚同,指“同天下之义”,包含天意、稳定、制度、公义等。尚同思想是对国家起源的新看法。《墨子·法仪》说: 禹汤文武兼爱天下,其利人多,所以得到天助被立为天子;《墨子·尚同上》说古代处于自然争夺的状态,所以选拔贤才当天子。意思是国家和统治者是应协调社会冲突的需要而出现的。“尚同”还包括“天志”。墨子说国家要符合民意,也要符合天意,“天意”代表天神的正义,能约束天子。(五)在社会生活和风俗方面,墨子提倡“非命”、“节用”、“节葬”、“非乐”,倡导勤劳实用,反对奢侈、厚葬久丧和沉湎于音乐。
法可以声张国家的意志,树立公法的绝对威望,谋求富国强兵必须变法改革
古代“法”的概念总刑法、法理、法典和法的政治哲学于一体。得名“法家”是因为法家人物特有的法的政治哲学观。在专制的屋檐下,法家力求公平、程序化和正当,对国家治理产生了巨大作用,百家中无出其右者。法家代表人物都亲身主持过变法运动,了解社会治理。
(一)韩非总结了法、术、势。韩非之前,慎到重“势”,势即权力、地位、威势。他说尧是匹夫,不能差遣身旁的人;做了天子就能令行禁止,所以势位是关键。申不害重视“术”,术是最高统治者课考用人的手段,不等于阴谋权术。商鞅重法,制定一揽子法律,重创世袭制度,变革了秦国积习。韩非综合了法家前辈的成果。他反驳慎子,说夏桀、商纣势不可谓不大,照样失败,可见专言“势”不可。他批评申子,认为法令没有深入人心就杜绝不了奸诈(《韩非子·定法》),偏重术是有限的。商鞅认为法治是根据“必然之理”而来的“必然之政”(《商君书·画策》),韩非最欣赏的是法。(二)人性恶。韩非认为,人和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利益关系,人性恶是君主可以操纵和利用人的机制。例如:医生吸病人脓血是因为有利可图;造车匠望人富贵,做棺材的盼人早死,也无非是想卖掉车子和棺材,无关乎道德;父子之间只有计算之心并无别样恩泽。韩非说君主治理要利用人的心理。(三)国家和法治的必要性。韩非认为,国家是为保护人民安全、改善人民生活应运而生的。法可以声张国家的意志,树立公法的绝对威望,君主面前人人平等。他认为谋求富国强兵必须变法改革。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