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化解矛盾,减少阻力。
治理国家会遇到大量复杂的矛盾。如何处理不同类型的矛盾,是一个领导者治国理政能力的大展示和大考验。
邓小平最大的一个思路和举措,是紧紧抓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确认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坚持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和全国所有工作的中心,从而推动中国的综合国力上了一个大台阶。
对于治国理政遇到的矛盾,要善于统筹解决。有的要快刀斩乱麻,有的要逐步有序化解,也有的可以尽量规避。邓小平的高明之处,就是并不总是跟着矛盾走,尤其不让具体矛盾影响大局发展。比如,在处理历史问题时,他提出著名的“宜粗不宜细”原则,开始很多人不理解。但邓小平指出:“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有些事要经过更长一点的时间才能充分理解和作出评价,那时再来说明这一段历史,可能会比我们今天说得更好。”
对改革开放中的新措施、新事物,人们常有不同的认识。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用以统一人们的思想,同时指出,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可以采取不争论的办法。“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
在国际舞台上,邓小平提出了“不当头”的原则,强调:“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这个头我们当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够。当了绝无好处,许多主动都失掉了。”这一决策,表现出了高度的远见胆识和谋略艺术,成为我们应对国际复杂局势的重要方针。
邓小平在治国理政中表现出的这些风格和特点,都非常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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