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3)

河北: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3)

摘要:坚持求真务实,体现“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的行动自觉。“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是思想要求,也是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恪尽为民之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中国共产党履行历史使命的行动指引

“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不仅是历史的昭示,现实的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履行历史使命的行动指引。我们必须将其体现到思想自觉、制度自觉和行动自觉上。

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公仆意识,体现“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的思想自觉。党员干部要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时刻牢记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要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自觉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使决策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解决民困、深得民心;要把自己的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多想群众少想自己,多想事业少想名利;要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创新制度机制,形成激励约束导向,强化“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的制度自觉。保证党员干部“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需要强化制度导向。一是创新政绩考核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清正廉洁、能力突出的干部得到重用,引导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三是创新惩治机制,通过制度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严于律己、守住红线,堂堂正正做人,光明正大做事。

坚持求真务实,体现“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的行动自觉。“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是思想要求,也是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恪尽为民之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一是必须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利益的关系。二是必须进一步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三是必须始终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当前,要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增加公共财政在民生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全体人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群众在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困难。总之,我们就是以百姓喜爱不喜爱为标准,以焦裕禄等模范人物为标杆,用“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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