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会第一次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问题放在全国改革的总体布局中进行部署,第一次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问题纳入国家治理层面并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深远。
《决定》出台后,如何破题和推进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各种配套改革的文件、政策、法规相继出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已经上路,势在必行。
一、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信访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信访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里属社会治理范畴,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信访工作法制化,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信访难题。
长期以来,信访作为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制度,在密切党群关系,反映社情民意,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任何制度都会有局限性,以往实行的信访排名、通报,给地方各级政府产生很大压力,催生出拦访截访、限制上访群众人身自由、上访人重复越级上访给地方施加压力的现象。信访工作在维稳方面缺少履职手段,职责边界模糊。同时,一些信访人员还存在着用行政救济替代司法解决的心理倾向,甚至希望通过信访渠道重启司法程序,客观上削弱了司法权威。
二、信访问题日益突出和严重,倒逼信访工作制度改革
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解决了大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赢得了群众拥护,凝聚了党心民心。但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个别群众甚至采取极端方式维护个人权益,有些地方还因信访问题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
信访问题的日益突出和严重逼着我们问三个“为什么”:为什么这几年民生投入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但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仍频频发生?为什么各级政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化解矛盾,新的矛盾纠纷又不断出现?为什么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下的力气越来越大,但信访问题总是居高不下,解决难度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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