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省看,信访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城镇房屋拆迁和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国有企业改制以及涉法涉诉问题,表现形式为集体访多、越级访多、重复访多,需要引起重视。
信访问题成因复杂,许多信访问题实际是社会问题,仅靠原有的信访工作手段,不能化解所有矛盾。必须通过经济、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改变目前过多依赖行政救济手段解决信访问题的状况,逐步过渡到侧重司法救济,依法维权,依法终结。
三、把握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良机,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目的是革除积弊,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制度,探索信访工作走向法治、善治的路径,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信访工作走向法治化的基本前提是科学立法、公正执法、办事依法、全民守法。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加强源头治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办事、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开展部门联合接访,大力推行“网络问政”、“网上信访”,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机制、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信访工作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常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建立上访甄别机制。重点解决信访问题的“入口”和“出口”问题,不能无原则地将上访成本转嫁给政府。明晰信访受理的层级和范围,对没有政策依据并已穷尽一切化解办法的信访问题,实行依法终结,有序退出。通过建立上访甄别机制,让上访制度回归法治,切实解决信访渠道系统拥堵和系统运转困难问题。
加快信访立法进程。要推动立法进程,不能只是片面强调上访人的权利和主张,忽略上访人的责任和义务。一方面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打击违法信访,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作者系海南省信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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