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制度化需要法制化作为保障,法制建设的不足仍使得网络反腐弊病丛生。如近来出现的所谓情绪性反腐、报复性反腐、泄愤式反腐、情妇反腐等情况,其暴力性、随意性与娱乐性的特点暴露无遗,在某些情况下对个人的名誉权、隐私权造成了侵害。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出台反腐败方面的法律,仅仅是在一些党内法规中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因此,规范网络反腐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出台《网络反腐法》,为网络反腐的具体制度与实施细则提供法律依据,通过法制建设逐步规范网络反腐的具体行为,使其发挥最大功效。
对网络反腐的制度规范是根本,技术平台的建设则是保障。从全国的数据来看,县级以上的纪委与监察局基本都建立了自己的官方网站,不过网站的水平参差不齐。网站不仅要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开、专题专栏等常规内容,更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网上举报渠道(包括对反腐法规的介绍、受理范围、注意事项、保密措施与奖惩办法等)。从全国的数据来看,网络反腐功能从中央到地方呈现逐级弱化的特征。特别是到县级,网站主要是做一些工作动态与政策法规的宣传,举报方式单一且互动性较弱。因此,网络反腐技术平台的建设在目前条件下主要是功能建设,大力拓展网络反腐的网上渠道与增强网络反腐的互动性,同时加强网络政策与法规、保密措施与奖惩办法的说明。而在获得制度认可的条件下,最关键的就是需要技术的支持。
网络反腐是一柄双刃剑,而“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反腐策略不属于现代民主政治的范畴,因此,相关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十分重要。从政府的层面来讲,主要是要培养一支精通网络技术并善于洞察网上舆情的队伍,这支队伍的任务不仅仅是发现网上对腐败现象的曝光,更要由被动转为主动,通过网络信息的监控与分析,及时发现腐败现象并通报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同时还要对网络举报进行分类与甄别,防止虚假或报复性反腐信息在网络空间的蔓延。从社会层面来讲,主要是规范网民网络反腐行为。由于涉及面广、网民层次不一,政府可以采取反腐政策说明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形式,在各级党政的反腐网站上开设专栏,普及网络反腐的法律规范与行动策略,不断规范网民的反腐行为,使得民主、理性与公正等社会观念逐步内化为网民内心的行为准则。
要想更好地发挥网络反腐的优势,减少其负面影响,就需要营造健康的网络反腐环境。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是必要的,提升网民的反腐素质和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是要明确网络反腐的目标。网络反腐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为了帮助党和政府监督干部,提高执政能力,使国家权力的运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了泄私愤,更不能为了报复他人借着反腐的名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引导网民的网络反腐采用理性化的方法,而不要诉诸于情绪化的方式。反腐败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能根据个人的好恶来要求腐败案件查处的进度,更不能以少数官员的腐败来否定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要教会网民采用制度化的手段进行网络反腐。反腐败要讲求事实和证据,采用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网上举报或公开,不仅不能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任何帮助,反而会让自己由于违反法律而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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