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四个河南”建设要求检察机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推进平安河南建设。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找准职能定位,做好平安河南的建设者。
加强思想引导,把平安河南建设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检察机关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将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是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负总责。细化工作目标,把检察机关平安建设涉及到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业务部门,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提出完成任务的目标和措施。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大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确保检察机关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把握群众新期待,做好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坚持平安建设为人民,建设平安靠人民,平安成果惠人民,推动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以群众意愿为“风向标”,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把群众期待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继续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力量,为平安河南提供不竭动力。通过搭建平台、加强服务、提供保障,千方百计地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平安河南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变作风,加大执法办案中的专群结合,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依靠群众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以群众评价为“试金石”,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把自我评价与人民群众的评价相结合,增加民意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善用群众的视角反思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确保平安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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