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中国从衣食住行安全做起 (2)

建设平安中国从衣食住行安全做起 (2)

——十八大以来政法系统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五)

摘要: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平安建设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要求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两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取得明显成效。7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介绍,仅今年1月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7458人,提起公诉488194人,同比上升4.7%。云南昆明、新疆乌鲁木齐等地发生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从快批捕起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成功起诉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依法从快批捕招远“5·28”故意杀人案,严厉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赵秉志认为,注重对民生问题的法律保护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涵。最高检明确提出要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强化民生法律保护、创建平安中国的理念。

 始终把化解矛盾贯穿检察工作全程

平安建设,除了办理数量有限的刑事案件外,更多的是预防和处理大量的社会矛盾。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老百姓最希望的是“事有地方说,有事好好说”。

两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以“枫桥经验”为引领,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落实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不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加强和改革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检察机关每年立案查处的上千件职务犯罪案件六成发生在基层。今年,该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前7个月已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案件337件432人,立案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81件244人。通过办案,依法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坚持法治轨道。检察机关秉承和运用法治思维,采用法治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促进了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有一个事例可作注脚:全国31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均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和街道设立了派驻检察室,就地受理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各级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加强视频接访、下访巡访、巡回检察等工作,不断延伸服务触角,使检察专业化与群众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重要作用。

平安,既是治国者的宏大理想,也是老百姓的朴素追求。没有平安,“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无从谈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难以实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坚定地做平安中国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守护者,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而依法履职、开拓创新。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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