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整改“形象工程”  让问责之剑落地(4)

【案例】整改“形象工程” 让问责之剑落地(4)

整治政绩工程不能只盯高楼大厦

政绩工程”不仅实实在在地矗立在大地上,还隐藏在地方政府施政决策中。公众对它的定义非常宽泛,几乎把一切伤民情、损民生的花架子都叫做“政绩工程”。

在百度上输入“第一高楼”,搜索的结果大概有三千五百万条;输入“地标建筑”,搜索结果大概是一千六百万条。在过去二十年中,这两个词汇都因为频繁出现在政府宣传中而为老百姓耳熟能详。

现在,曾经如火如荼的宣传恐怕即将式微——今年中央首轮巡视的十四个巡视点已经陆续发布整改报告,“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已成为重点整改内容。其中,辽宁通报称,一些市县为追求政绩弄虚作假,举债搞形象工程;福建通报称,“有的城市改造搞形象工程,大拆大建,群众对天天生活在脚手架下有意见”。而在三个月前,广东省发改委和监察厅也出台了《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可见,那些曾用来展示权力、加冕政绩的高楼大厦,即将成为一种遮掩不住的尴尬。

重点整治“政绩工程”,透露出目前廉政建设的两个发力点。其一,是逐渐规范政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制度:花钱之前有预算,花钱之后有审计,钱花错了要问责;其二,是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既看显绩又看隐绩,不唯GDP论英雄。无论是此前出台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规定,还是正在紧锣密鼓进行的预决算制度改革,其实都预示了,“政绩工程”肯定逃不出被重点整治的命运。

只是,这种专项整治势必要经过一个由表及里、由显性到隐性、由规范项目到扭转思维的过程。“政绩工程”背后,是一种政绩审美、政绩冲动,已经不自觉地渗透到政府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经济领域,常表现为大干快上的发展观;在文化领域,常表现为求大竞奢的审美观。因此,“政绩工程”不仅实实在在地矗立在大地上,还隐藏在地方政府施政决策中。

它大概应该分这样几个层次。最明显最有能见度的一类,是地标建筑、明显与地方经济社会水平不匹配的文化场馆、因承办国内国际赛事而建设的奢华体育中心等等。其二,是指未经充分论证就盲目上马的市政工程、基建项目、特色村镇建设、文化园区、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园区。最有隐蔽性的,是地方政府在GDP、工业产值、招商引资、就业、环保、能耗等数据上的粉饰与夸大,在信访数字、征地补偿、政府债务等问题上的虚、瞒、伪、篡,以及由此引申出的更多的、更不显山露水的博政绩行为。

其实注意新闻就会发现,公众对它的定义非常宽泛,几乎把一切伤民情、损民生的花架子都叫做“政绩工程”。花大钱盖起来的高楼叫“政绩工程”,花大钱让学者吹捧地方模式的学术项目也叫“政绩工程”;城市改造、大拆大建当然是“政绩工程”,以刚性手段拦访截访、强行压低上访人数,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政绩工程”?后者对吏治民生的负面影响,恐怕只会比前者更难估量、也更难修复。而能否深入到后者的程度,也将衡量“面子工程”治理的力度和效果。这个现实,应该是对即将到来的“重点整治”的一记鞭策。

砍下追责之剑,才能治“形象工程”之殇

提到“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公众并不陌生。这些年,山寨白宫、高仿的人民大会堂、打着民生幌子修建的观光铁路、“疯狂又狂妄”的山顶挖湖等报道可谓是此起彼伏,从未间断过。《中国青年报》曾进行一次网上调查,有多达97.5%的人表示自己所在的城市里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泛滥的程度可见一斑。

“形象工程”之所以广受诟病,一方面是因为形象工程不顾地方财政实际。譬如,今年国家级贫困县湖南省安仁县,投资1.8个亿,占地百亩的豪华行政中心。另一方面形象工程不符合地区实际。譬如,地处西北的陕西省西安市斥资5亿元打造了一个号称“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而陕西省是一个严重缺水的省份。试想,以压缩公共财政、公众资源的方式,让形象工程“野蛮生长”,群众怎能不沸反盈天?

近些年,形象工程虽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遗憾的是,形象工程却从未淡出群众的视野。官员为何依然热衷于大搞形象工程?一是由于缺乏约束。官员中频出“高山出平湖”创意的规划之神,归根到底是监督“失明”。试想,在书记、市长一言,就可以在专家的规划上随便“涂鸦”,出现规划之神难么?二是牟利。部分地方官员热衷搞面子工程,回扣也是重要因素。今年落马的“最美拆迁女市长”韩迎新,就倒在开发商的利益输送上。于是,在畸形政绩观的驱动下,形象工程总是习惯于“抢头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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