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治理的必要性
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政府干预主导城镇化整个过程,包括户籍政策、土地政策、行政区划政策、规划政策、投资政策等。新型城镇化中,要求政府转变角色定位,由最初的重在建设发展,重在提高各经济指标而忽视治理,向创新型的政府治理方式转变。
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城镇化过程要警惕“放任市场不管”,也要警惕“政府干预过度”。城镇化过程中放任式的模式会导致市场失灵,出现人口向大城市过度集中,资源分配不公,二元经济结构等现象;而政府大肆干预同样会导致“过度城镇化”,城镇“房地产化”,“摊大饼”式的城市病,大批农民“被上楼”等“重建设,轻治理”现象。所以,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治理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政府创新是新型城镇化对政府治理提出的新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大命题,作为推行主体,政府治理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和满足新型城镇化过程的需要。一直以来,政府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政府政策的导向决定经济发展方向,由于我国政府一直注重绩效,注重经济指标,导致政府治理片面,方式陈旧且单一。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和谐发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行城乡一体化,这就需要政府转变过去城市和乡镇分管的管理方式,统筹城乡发展的政府治理方式。
其次,城镇化过程中,公民意识的崛起要求政府不断改善治理方式。随着媒体对公权力监督力度加大,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不断增强,纳税人越来越倾向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人的城镇化”过程是公民平等意识觉醒的过程,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历程,是市场逐步取代计划经济配置资源的进程,这就要求改变传统的官僚式的政府管理方式,向法制化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求政务信息和预算公开透明,公务人员清正廉洁,政府采购流程科学合理,政府职能转变,退出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健全决策机制,有效解决长期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最后,缺乏政府创新型管理经验是新型城镇化管理中的最大不足。在传统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往往较多地发挥了经济管理的职能,却忽视了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职能,更缺乏创新性的管理经验,使一些隐性的社会问题逐渐暴露。新型城镇化中,要求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而这就要求政府不仅要注重量,还要注重质,同时注重管理创新。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