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现代治理体系中的国家职能

理解现代治理体系中的国家职能

各国在建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触及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国家在现代治理体系中应该如何进行角色定位。于那些尚处于国家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选择不同的国家职能模式,将直接决定其国家的形态并将最后影响整个国家政治走向。依此,在构建中国的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中,国家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将决定中国未来的国家活动方式、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未来社会政治模式及其基本走向。本文试图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家职能的经济、政治、社会三个主要维度,来分析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应如何进行角色的定位。

国家职能转变的经济维度

在现代国家职能的诸多领域中,国家的经济职能无疑是争论的焦点之一。古典自由主义断言现代国家除了履行好维护安全与秩序的政治职能之外,不必涉足由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所主导驱动的经济领域。而国家全能主义模式则倾向于无条件地信赖国家的理性与能力,并对市场经济的自发秩序抱有深刻的怀疑和拒斥态度。事实上,这两种思维都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市场经济与现代国家之间密不可分的逻辑关系。在现代国家治理实践中,包括应对“市场失灵”和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等问题,恰恰是现代国家与市场经济共生关系,而非替代关系的体现。

同时,审视人类社会的经济变迁史,我们又不难发现,如果没有打上了深深的人为设计烙印的现代国家制度提供的前提条件,那么市场经济突破地域与文明类型的局限将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进而言之,甚至连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本身,也不过是上述创制过程中为论证市场经济合法性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

近代以来,中国国家构建的历程显然也没有超出现代国家制度与市场经济伴生共存原理的解释范畴,从某种意义上,改革开放后经济领域中市场经济元素的增长,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建立,固然是鉴于常态状况下政府全方位包揽经济职能低效、乃至失效的教训,但同时也可以被视为有意识朝向现代国家制度与市场经济共生原理轨道的回归。实践证明,正是这一举措缔造了中国经济腾飞奇迹,并进而衍生出以经济稳定增长作为其社会制度合法性来源的“中国模式”。以目前的中国经济发展形势而言,仅仅关注当前国家密集推出的为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松绑减负”的显性创制清障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国家正通过建立起一整套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来提供经济增长的后续动力。因为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绝不意味着无条件地接受市场机制所带来的一切结果,作为一种平衡与弥补市场经济自发秩序负面后果的保护性社会机制,现代国家公共职能的增长不可能绝缘于其调节经济的职能。

决定国家合理地履行包括经济职能在内的各种职能的根本原理与动因何在?笔者认为,对于中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国家必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切履职行为的根本出发点。具体到经济职能领域,就是必须以法律、分配与监管等制度建构起社会堤防,最大限度地防控市场经济失控的风险。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进一步引导市场经济的源源活水沿着普惠民生的渠道稳定流动。换言之,现代国家至少有必要恪守着一种市场经济框架内的底线正义原则。这并不意味着向全能主义国家模式的回归,但另一方面,我们在信任市场作为一种决定性的资源配置力量的同时,更不应该忘记市场经济本身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一种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机制。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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