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
下面从五个方面来分析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
第一个新理念,执政党和法治关系的调整。
(一)领导的关系。要强调我党对法治负有领导的责任。这次的《决定》讲的很清楚,党对法治的领导是命脉所在,是依法治国应有之义,我党对法治的领导还必须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所以不要以为一讲法治了就不要党的领导了。
(二)一致的关系。党要领导法治不是说党可以超越凌驾于法治之上,而是党跟法治是一致的。这次《决定》讲的很清楚,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以千万不要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三)遵守的关系。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决定》提出来的,要带头遵守法律,还不是一般的遵守法律,要走在老百姓的前面,所以我们党的干部、各级的官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
(四)执行的关系。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就是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去治国理政,当然我们也要按照党规党法去执行。所以我们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也要去全面的执行这个法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五)管制的关系。《决定》讲的很清楚,我们党也好、党员干部也好,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不是逍遥法外的,也需要接受管理和治理的。我们这个党,包括我们的党员干部是生活在法治的环境里。《决定》提出,首先对我们党要依据党内的法规来管党、治党,这里讲的管制关系就是从管党、治党提炼出来的。我们这次《决定》还讲的很清楚的,我们党内法规还要注重跟国家法律的衔接,一个是本身现在也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再一个,现在还强调党规党法要跟国家的法律相衔接,跟国家的法律不是矛盾的。
第二个新理念,治国理政和法治的关系。
(一)一定要依法来建设法治政府,我们的政府要依法办事,首先就要把自己建设成为法治政府。什么叫法治政府呢?《决定》有了很明确的表述,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二)法治政府更重要的还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我们这个政府怎么才算是依法履行呢?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作为常态,以不公开作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举个例子,北京市西城区的有一个权力清单制度,当然西城区是这方面的试点,西城区就把权力清单晒出来了,北京日报、新京报都登了。西城区的党委们说,他们的权力就是116项,其中书记只有15项,区长只有19项。西城区全区一共有68个职能部门,权力有9大类、6636项,全部一一公开,而且划了2128张这样的权力运行图,所以我们履行政府职能要权力清单制度。现在就把它叫做两晒,第一个晒,晒权力的清单,第二个晒,晒权力运行的流程。
(三)法治政府还要依法来改革政府的执法体制。政府执法一定要讲公正、文明,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侵犯群众的利益,我们现在执法确实有比较大的问题,时不时的就暴出一些城管野蛮执法事例。
举个例子,2013年央视《焦点访谈》公开报道,私人跑长途货车违规违法是要处罚,可是河南永城县的执法就变成反复执法了,反复对人家罚款,结果半年多一点时间就罚人家20万。有一天又要给人家开罚单,开了3000块,这个货主她没钱了,我们路政执法人员说没钱你就不能过,货主急的说你不要让我过我就服毒自杀,结果这个货主真把农药喝下去了。前不久多次反复的去罚人家款的涉及7个责任人,被分别做了处理,这就是我们执法当中的问题。
(四)要依法制约和监督政府。政府是需要监督的,当年毛泽东就说了,我们找到了跳出周期律的新路,那就是民主,而且民主就是要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
第三个新理念,人民跟法治的关系。
(一)人民是主体。《决定》讲的很清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中人民是主体的,我们的法律活动、我们的法律制定首先要以以民为本、立法为民。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实施都要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得到人民的拥护。
(二)人民要参与。要广泛的让人民群众来参加法律制定的过程,重大的政策方针,重大的法律出台都要举行司法听证、公示。
(三)全民守法。《决定》提出了关于法的16个字,叫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当然这个重点就是我们要讲全民守法,这16个字是非常新的,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们也提出关于法的16个字,叫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次我们讲的更全面,讲了立法的问题,讲了执法问题,讲了司法的问题,最后落脚于全民要守法。我们干部也是人民的一分子,也属于全民的一部分。《决定》的原话,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的崇尚者、自觉的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
第四个新理念,改革跟法治的关系。
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我们通过了两个《决定》,这两个《决定》是姊妹篇,为什么是姊妹篇呢?因为三中全会是讲“全面深化改革”,我们这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那么改革跟法治究竟什么关系?我们现在要把它分析透,这里面包含着很多新的理念。
这次《决定》提出了“三个全面”,我们“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中全会是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当然是有内在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近期目标,到2020年要实现。改革是“三个全面”当中的一个根本动力,建成小康也好,全面依法治国也好,要靠改革来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根本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好,全面深化改革也好,离不开法治的这个根本保证,这就是三个关系,所以我们这里讲改革跟法治的关系首先要明确,改革对法治来说也是一个动力。
当然改革也要于法有据,《决定》讲的很清楚,现在叫做要坚持立法先行,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个就是要改变我们一些观念了,我们过去说改革就改,没有考虑跟法律的关系。现在改革首先要考虑一下符合不符合法律,于法有没有据。我这里特别还要强调一下,因为有人就说了,这个就不好办了,我还怎么改啊,过去的习惯,“改革要上路,法律要先让路”,我们曾经说过一句话“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不要讲法,就好象孙悟空大闹天宫一样,他也不讲规矩、也不讲等级。有的人还举出来,比如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大包干,这个当时确实就是不合法的,最后还带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深圳也是大刀阔斧的,叫做要杀出一条血路,最后大家才开创了改革的新局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立法。我讲这些不是说我们改革要离开法治,恰恰为了说明这只是我们前面第一个阶段,千万不要引到现在来,我们经过二三十年艰苦的努力,中央也早就宣布了,我们到2020年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以现在改革首先还要看有没有违反的行为。
改革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今天我们各级领导、各级干部办事、处理问题一定要有法治的思维和法律的方式。过去我们可能出台一个改革措施,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现在不行,现在我们的改革一定不要偏离法治这个轨道,要有法治的意识、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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