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司法和司法系统与法治队伍的新举措
9.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前头我们讲问题的时候也提到,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我们应该牢牢树立“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的意识,我们每一个干部要自觉的把他作为一个要求。
10.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我们提出法治中国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确保我们能够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过去,我们这点讲得不够。为什么大家觉得司法不公,怀疑判案对这个人、对那个人有很大的差别?就是因为我们的法院、检察院也不能够依法独立的来进行审理、来进行判案。现在又提出,我们还要推动省以下的地方法院和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现在正在这样的改、这样试点、这样推进。司法不独立,也可以说是我们从苏联模式继承过来的一些弊端,早就要把它改革了,这次四中全会又得出了这样的结论,非常重要,能够保证我们司法公正。
11.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要建立追究制度
具体的就是,《决定》提出来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去干预司法审判、审理的情况,往往打电话、递条子、打招呼,现在要记录在案。回头就进行责任追究,我想有了这样一个制度以后,还敢打电话、还打递条子吗,估计也不会了,因为这是违法的。
12.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
这个保护机制很重要,我们知道干检察院、法院这一行,人家过去就有担心,审案、判案因为牵扯到被判的人,如果对方是黑势力呢、黑社会,对你的家人、对你的本人都有威胁,因此我们要有这么一个保护机制。
13.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其实在国外早有这样的管理,我们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有很多好处的,因为它高于各个省的高院,能够回避一些关系,更加公正,也更加独立。据说法学界也讨论了,在华北、华南、华东、华中和西南、西北设立六个片区的巡回法庭。
14.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各级的法院、检察院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对等设立的。今后我们可能要打破这个,不一定一个城市配一级的法院、检察院。三中全会其实就提出来了,这次提出我们还要搞一些跨区的。因为有些案子不是就在这个区域,它可能跟别的区域、跟别的省有关系,会出现一些推诿的现象。比如生态治理方面,会牵扯到不同的省份,所以有必要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像这样的案子就可以接起来,也更好的处理。
15.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有些是公益的案子,甚至可能连主体都闹不清楚,我们有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也把这个给管起来了。
16.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这又是一个“终身”。这次《决定》提出两个终身:决策终身责任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对法官、检察官来说的,同样的道理,你出了这个错案,责任终身跟着你,所以这就加强我们办案的责任心和慎重的态度。
17.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我们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当中,由于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可能会出现“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要加强监督,杜绝这些现象发生,这有赖于我们监督的法律制度。
18.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决定》这次也谈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很重要的就是要依靠法治工作队伍。这个法治工作队伍我们现在讲的很清楚了,要求“四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支法治工作队伍又是由三支队伍组成的,叫做“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这样一个法治工作队伍要讲“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有一个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现在叫讲考核、考证或者有资格才能做专职的法律工作。
这里我们讲,要打造一支法律工作队伍任务也很重大。我们知道,在我们的法治队伍当中也出现了一些败类。去年曾经报道的,上海市高院民一庭的庭长陈雪明他收了人家的好处,就对房子的财产案作出了不公正的判决。今天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一定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这是第三个领域,法治方面我讲的比较多,讲了十个方面的内容,这里面内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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