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权威 须先在官场生根

法治权威 须先在官场生根

摘要:将民众监督与媒体监督紧密结合,能使官方和民间都以普遍、公开、明确的法律作为双方共同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法治才能最终建立。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但知道法的存在、明晰法的概念,无法等同于信服法律的权威。

要想让法治在社会生根,让社会公众普遍守法,必须确立法律在公民合作体系中的最高权威地位,让法律得到普遍的认可、尊重与遵守。

探因 官员违法 动摇法治的基础

现阶段,我国政府和官员不守法现象较为突出。人治观念依然存在,特权、人情、关系思想仍占据主流,这使得法治生根的基础受到动摇。

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在于政府和官员守法,官方行为和法律的规定一致。手握权力的官员服膺于法律,这才是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

如果民众认为守法并不能获得官方认可,索性舍弃法律,寻求其他途径,社会守法良序无法形成。

因此,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裁判开始,从公权力守法入手。

解决 规范政府行为 健全监督机制

要树立法律的权威,首先要规范官员的政府行为,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行使的程序和范围。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要求高级官员带头守法,对他们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和法治精神的普及。此外,新任领导干部要经过法律培训和法制考试。

在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科学的法治指标体系考核党委和政府的工作。

此外,要加强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特别是在和群众直接打交道、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部门中率先开展法治工作,推进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在社会形成普遍守法的风气和意识。

建立制度框架 反腐必用重拳

现阶段我国党风廉政和反腐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但也要未雨绸缪,筹划好从重拳反腐治标到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治本之策之间的过渡,关键就是实现纪检工作法治化。

具体而言,一要建立长效机制,用固定的人、机构和制度保障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使之不因领导人、工作量的改变而改变,同时通过明确而细致的制度规范纪检权力的运行机制。

二是落实法治框架,既要增强腐败分子查处的必然性,压缩纪检机关的自由裁量空间;又要注重程序和基本权利保障,保证案件查处依法进行;还要作好党纪处分和刑罚制裁之间的衔接工作。

三是提升透明度,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披露更多信息,用公开性保证公正性。

媒体监督是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违法行为一旦曝光,将违法行为和对其的惩罚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就使得各级党政、司法机关不得不按照法律作出处理。现阶段,借助新媒体、自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是建设法治国家很好的契机。

将民众监督与媒体监督紧密结合,能使官方和民间都以普遍、公开、明确的法律作为双方共同的行为准则和标准,法治才能最终建立。

文/王若磊(中央党校讲师)

作者:中央党校讲师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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