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展土地流转探索
四川 2008年成都成立全国首家农村产权交易所,成都市与国土部签署试点协议,在都江堰、双流、大邑、温江四个市县,积极试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流转公开化。成都的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的发展思路,以此来保障农民利益。
海南 海南的集体土地改革,涉及对经批准纳入流转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主开发经营等。几年前,海南省就争取到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等改革试点。海南2008年开始对农村宅基地确权,2009年再次出台措施,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的登记颁证。这项措施为海南农地能够入市交易创造了积极条件。
广东 广东省的土地管理也有不小进展。《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曾被业内人士誉为“新土地革命”。以往,各地开始自发探索农地流转,但按照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入市交易,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这次广东允许农村宅基地在“本镇域范围内流转”。
浙江 温州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2类农村产权可以在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并允许在县域内流转,这些产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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