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对公开透明和预见性要求更高
首先,新的预算法有哪些进步?
新的预算法的主要进步是,沿着治理这个方向去思考整个预算制度的建设。概括起来,第一,加强了对政府的问责。第二条,强调了预算的公开和透明。第三,增强了预见性。第四部分涉及到了公民参与。也就是说,新的预算法在朝着建立良好治理的四项基本原则迈进了一步,那这个步子不是特别大。说简单一点,加强问责,在预算管理怎么体现的呢?新的《预算法》强调政府的全部收支都要纳入预算;还强调新一届政府财政资金都要纳入国家金库;各届政府都不得向预算征收部门下达征收任务;预算的执行必须严格按照人大批准预算程序进行,没有纳入预算的公共支出不能支出。这些实际上都是朝着加强问责这个方向前进的所采取的法制措施。
新的预算法就透明度也有一些进步。新预算法中特别提到了要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预算批准以后20天要向社会公开,财政部门应该在20天以内批复政府预算,各个部门在15天以内批复预算。还提到政府要编制“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
这一点我想特别强调。中国的上市公司早就开始披露标准化的公司财务报告,但是我们的政府跟公司相比,透明度差得太远。一直到今天,我们的政府还没有完整的资产负债表,财政收入费用表,政府现金流量表,还有财政风险表以及政府投资表。这些问题使得我们的政府在透明度方面进步比较缓慢。可以想象,一个公司如果不披露财务报表,利益相互者如何揭露公司的秘密?欺诈行为如何避免?同样的道理我们也要牢记,一个政府必须要定期披露经审计的、标准化的、通俗化的财务报告,好在这一点现在已经在新预算法里面做了规定,它的意义非常重大。新的预算法还在增强预见性方面做了一些规定,特别提到了中央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要在人大批准预算以后,90天内下达到省一级。专项转移支付是90天,一般性转移支付是60天,省里面的转移支付是60天,省对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是30天。这些具体时间规定使得我们在朝着增强预见性方面前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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