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政府“割肉”的过程(3)

权力清单,政府“割肉”的过程(3)

地方实践“依法治国”七看点(六)

摘要:人民网记者近期走访了上海、广东、四川、浙江、湖南几个省市,从立法监督、行政执法、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多个角度进一步了解各地依法治国实践的情况,发现各地创新经验,探讨依法治国在地方实践中需要攻克的难关。

“权力清单”如何监管?还要有“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公布后,会出现哪些问题呢?今年10月,在“法治中国”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辜胜阻指责了有些地方政府个别部门的作风:“现在出现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的现象:过去乱作为,现在不作为,过去手太长,闲不住,管大量不该管的事,现在是撒手不管。现在是不能拿不能吃,就不吃不拿不干,不作为。”

如何让“权力”瘦身后,那些被取消、下放或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不会成为没人管的“孤儿”?

对于这样的疑问,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处长蔡民回应,执法部门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必须要监管。政府部门的要有责任清单,放任不管就是失职!

采访中,蔡民介绍,“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了,并不是不管了,执法部门还得要有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必须要监管。我们了解到外省还在拟定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也要做这个事情。”

广东省编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东省目前正在全面梳理汇总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编制形成省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年底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省直单位权责清单。而且广东省还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选择若干市开展纵向权责清单试点,探索编制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选择部分部门作为首批单位,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并在年底向社会公开。

浙江省宁波市也在编制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责任主体,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这份“责任清单”将于12月底在网上公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各地在谈起“权力清单”时,都讲到“大刀阔斧”的削减,但是,其中“水分”也很大,一位主管“权力清单”工作的负责人私下和记者说,“上面有硬指标,比如省里面4000项权力,市里面就肯定不能超过这个数字。所以,有一部分是合并项,看上去数字小了不少,但实际权力没有缩小。还有一些权力事项,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与财政拨款捆绑,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取消。”这位负责人提醒道,在制作“责任”清单时,又会出现另一幅场景,“将同类项拆开,看上去责任不少,其实不多。”“肯定是权力上希望尽可能多,责任尽可能少。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肉都啃得差不多,要啃骨头,硬碰硬是难免的。”在采访中,这位负责人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指出,推行权力清单无疑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项重大创新,通过梳理权力清单,对于规范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有多方面的作用。首先,可以摸清政府手里的权力,使执法者知道自身的权力边界。其次,通过向社会公示清单,让人民群众知道自身行为的边界,对自身行为的法律风险、法律后果有明确的预期。再次,公开清单,也让政府行为受到更有力的监督,政府权力再也不能藏着掖着,不在清单内的事项,将不能用以管理社会。最后,通过梳理清单,也可以对过往的法规、规定进行清理,把过失的、长期束之高阁的规定废止或者修改掉。

但是,吕艳滨也指出,权力清单的梳理目前还主要是地方政府在积极推动,但很多权力来源于国家的规定,如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位法未修改的情况下,下级部门顶多只能进行梳理,无法一并进行清理,甚至造成有的地方为了追求数目上的减少,只能玩文字游戏,难以真正精简。因此,这项工作目前更应自上而下推动,先由国务院层面进行清理,再依次在省级、地市级层面推开。特别是,清单的编制要与法律法规的清理同步进行,对于发现已经过时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产生冲突、矛盾的,应一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吕艳滨还指出,梳理清单是政府机关的有一次自我革命,革除的是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手里的权力,光靠政府机关自我加压还不够,还应当让人大深入参与,并引入社会评议,让社会公众对清单进行评价,使内部加压与外部监督形成一股合力,让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步入快车道。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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