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感恩的心无条件兑现先烈们的借条

当以感恩的心无条件兑现先烈们的借条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村民称家中有一张1946年由新四军开出的借条,借条显示其祖父曾借给新四军3万元。该村民多年向政府要求兑现无果。媒体报道后,光山县财政局一负责人回应,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处理借条兑现。(11月5日《现代金报》)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发生游击队、新四军、八路军、解放军等在特殊时期打下借条穿越历史烟云,来到现在的各机构负责人面前,但遭遇却不尽相同。今年4月,山西娄烦县人武部普查当地革命遗址时在一间破窑洞的灶膛里发现一卷麻纸,其中有些就是当年八路军向老乡打下的欠条,娄烦县人武部便主动开始走村串户寻访,将欠条兑现。但也有类似河南村民的遭遇,要求兑现无果。先辈们的欠条究竟该不该兑现呢?

表面上是存在争议的,一方面,有1957年的财政部由财预字第149号、1963年人民银行总行财预字第104号等文件规定如何归还,1980年财政部通知此类问题直接由各省、市、自治区核实处理;另一方面,1987年《民法通则》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认为是否需要归还,则要看是否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具体要看“特殊情况”,由人民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实际上,即使过了诉讼时效,只是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并不妨碍该不该还的问题。

从情理的角度,特殊时期,我们的先辈都打下了借条,一是表明他们的纪律是严明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准备要还的;二是在江山未定的情况下,群众愿意把钱粮借给我们的先辈,充分见证了战争年代的军民鱼水情深。今天我们的江山是先辈们用热血和生命换来的,更是人民群众的信任换来的。前人栽树,后人岂能只是乘凉?言而有信,好借好还,我们传统道德最重要的观念之一便是“信”字,在当前社会更是需要强化信用,我们难道没有责任和义务去完成先辈们未尽的遗愿吗?

从能力的角度,我们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家每年的财政收入也已经突破10万亿元,连一个贪官家里窝藏的现金就达亿元计,“没钱支付”绝对不能成其为理由。当然,从厘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在各省、市、自治区核实处理之后,是否可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处理,是可以商榷的。这一点,看似小问题,实则却成了很多地方官员拖延兑现心中的“小九九”。

从程序和技术的角度,不是也有了现成经验吗?对政府主动发现的,山西娄烦采取的是一边向上级报告,一边与党史办、宣传部有关人员一道寻访。对群众自己反映的,河南的步骤是公安局鉴定借据真假,人民银行鉴定币种是银元还是借粮券,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最后由财政局按照国家文件进行兑现。即使加入转移支付,也不过是进一步完善程序即可。

先辈们的“借条”,不仅是一张借条,而是宝贵的文物,向我们展示了那段特殊的历史,也是“人民创造历史”的最好证明。今天的政府了却先辈们的遗愿,不正是证明了我们沿着他们的足迹在前进吗?不正是打造诚信政府最生动的正面教材吗?情理上该兑现,有兑现的能力,也有可行的程序和技术,我们为什么不呢?但愿今后类似的事情,新闻关注的,不再是“要求兑现无果”,而是像山西娄烦一样主动兑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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