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人大监督、努力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健全和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是强化人大监督,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一、健全和创新人大监督机制是强化人大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监督权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通过行使监督权,一方面能够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能够发现和纠正执法机关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离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人大的监督并没有真正到位,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还没有很好地行使这个职权。究其原因,归结于人大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为此,人大监督机制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制度的层面与行为规范的角度进行设计创新,以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推进依法治国,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健全和创新人大监督机制是确保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的前提和基础。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人大监督工作能否有效开展,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落实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目标的实现。而这种权力的运行,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这种制度机制的有效运作,其中最重要的健全是和创新人大监督机制。人大监督机制的健全和创新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国家权力机关和“一府两院”关系。这些关系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整个机制的有机构成,无论哪一个环节疏忽或者遗漏了,都会影响整个机制功效的正常发挥。只有不断健全和创新人大监督机制,严格依法行使监督权,才能保证人大其它职权得到落实,才能保证人民在国家中的主人地位得以实现,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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