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开篇中有一段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大多数人对这段话可能会一带而过,不会特别关注。其实不然。
这段话涵盖了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正在做的三件大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前年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是去年三中全会要求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这次全会的主题。3年3个“全面”,绝非无意的巧合,更不是简单的文字排比,贯穿其中的是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在一定意义上讲,四中全会体现的就是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
把“三个全面”内涵讲清楚,梳理3个“全面”之间的内在逻辑,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领略四中全会真意,更可以让我们以宽广的视野认识、理解、展望“习大大”领导下中国的新常态与新未来。
有目标有方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社会到2020年,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时候要实现的奋斗目标。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等等,这些在四中全会上被高度聚焦的内容早就被当作全面小康的内涵写进了十八大报告。奋斗目标内含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与依法治国的方略。
但是,文件中白纸黑字并不等于现实生活中货真价实。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小康社会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用我们常说的话就是已经总体实现小康了。细究起来这一小康社会依然还是低水平的,有差距的,还是发展很不平衡,很不协调,内容也很不全面。
比如,平均出来的小康决不能当作全部小康。我们一般使用“人均”这一概念进行小康社会的描述。伴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人民群众的整体财富也得到了很大的抬升,收入水平也不断增加,使用“人均”这一概念进行小康社会的描述是有充分事实基础的。但是必须注意到,平均数固然可以说明很多问题,平均数也可能会掩盖更多问题。在我国目前区域发展差距没有根本扭转,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简单地使用平均数会产生不小的误导。比如,我国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但处于平均数以下的农民却依然占了多一半。
又比如,经济小康也不能“以偏概全”当作全面小康。我国小康社会的各类指标中,经济指标的实现率比较高,而其他指标的实现率就相对差一些。这就表明我们目前的小康状态主要还是经济小康。经济小康是其他一切小康的基础,但基础毕竟不是全部。
固然,发展有一个先后次序,这和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们的综合国力水平有关系,小康社会不可能齐步走、一刀切。但是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之间持续的、巨大的反差反而会让老百姓在吃饱穿暖后对我们的发展提出质疑。邓小平曾讲过一句话,我们过去总认为发展慢了不行,现在看起来,发展快了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甚至会更多更复杂。在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前,人民群众可能对公平正义等社会问题的感受不明显和强烈。可是随着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于政治参与方面的要求也相应增长。如果这些方面的建设不能相应跟进,吃饱穿暖比饿着肚子更有力气“生事”。
还比如,我们要防止社会成本消解个体小康。小康社会的建成固然要以提高社会个体的财富为主要目标,但社会环境的相应跟进也是必不可少。否则,个体财富中要拿出很大一块支付本不应该支付的社会成本,会无形中将好不容易提高的社会个体的财富消化掉。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比2002年增长了78.6%,这一数据里占很大的比重不是居民住房面积的扩大而是单位面积成本的增加;孩子上幼儿园不仅要交入园费,还要交各种名目繁多的“赞助费”;病人到医院不仅要交医药费,不给医生“红包”上了手术台也不踏实。这就提醒我们,在实现小康的过程中,社会公共服务一定要跟得上。没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水平,没有相应的社会建设,个体的小康水平是要大打折扣的。
但是,2020年倒计时,现在已经剩下不到7年时间了,如何尽快补上全面小康的“短板”,就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注入动力,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驾护航。着眼于全面小康的全面深化改革就是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影响全面小康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着眼于全面小康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三个全面”在这一点上相辅相成,达成了有机统一。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