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生死承诺书”背后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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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龄环卫工被要求签"生死承诺书"

近日有网民爆料兰州城关区环卫局要求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签订“生死承诺书”一事,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正在追查此事,并称签订此承诺书只是个别环卫队的行为。

有网友爆料称,兰州城关区环卫局要求部分环卫工签承诺书,承诺工作期间产生的一切人身损害都由本人承担。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众多网民转载和关注。有网友称,“在工作中出了事由环卫工人自己承担,这种做法太荒谬了。”

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监察科科长张建武表示,环卫工人由分别隶属于各区域或各街道的环卫队统一管理,签订此承诺书只是个别环卫队的行为,该局并未向环卫工人下发和签订此承诺书。

“事出缘由是今年有部分临时环卫工已到了退休年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本应该辞退到期的环卫工人,但是这部分即将辞退的环卫工家境贫困,他们曾苦求局里留住他们。”张建武解释道,若继续聘用到龄的环卫工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里规定》他们无法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出了事没有人会担责。

“该局也是再三考虑到环卫工人的难处,前不久,想办法为他们办理了商业保险,发生事故赔付金额高达60万元,这样就可以一举两得,一是退休的环卫工人可以继续安心留在岗位上工作,另一方面,这部分环卫工人一旦遭遇意外,也就有了保障。为此,个别环卫队才做出了和即将退休的环卫工人签订承诺书的行为。”张建武补充道。

据了解,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目前仍在调查此事,并且将按规定清退聘用到期的临时环卫工人。

 环卫工“生死状”,超龄员工权益谁保障

看似能够推卸责任的“生死承诺书”,实际上经不起情理和法理的双重推敲。就算环卫工超过年龄,不被覆盖在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之下,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员工的健康,雇主有无法推脱的法定责任。就算签了“生死承诺书”,也会因其与相关法规冲突而不具备任何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环卫队之前还要求环卫工们签过一份“健康承诺书”,大致内容是凡患有心脏病等六种大病的环卫工人,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均与环卫局无关。由此看来,“生死承诺书”原来是“健康承诺书”的升级版。应看到,无论是健康承诺书,还是看起来比健康承诺书更冷血的“生死状”,并不能作为免责金牌,将责任推给环卫工个人。而因超过年龄不能办理工伤保险,也不能是相关部门的“苦衷”,更不能作为逃避责任,签订违法协议的理由。

应看到,现在像这样超过退休年龄的超龄劳动者,超龄返聘人员不在少数的情况下,这样的“生死承诺书”也许别的地方也有。而超龄劳动者在劳动市场上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例如此案中的超龄环卫工,他们大部分都来自低收入家庭,失去了这份工作就等于没有了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几乎失去了公平议价能力,对于“生死承诺书”或者“健康c承诺书”也只有接受的份儿。

超龄劳动者的权益应该如何得到保障,已经成为一个现实性的问题。虽然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超龄人员不能继续就业,但相关法律对他们所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的规定确实是相对模糊的,这也正是“生死承诺书”这类荒诞剧诞生的根源。而对此事的解决,将高龄环卫工清退难免有落井下石之嫌,从法律层面保障这部分群体的权益,让他们也享受作为合法劳动者所能享受的公平和尊严,才是最重要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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