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摘要: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当代中国的新常态。这个新常态首先表现为党和国家最高层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维护,对权力实施严格监督和刚性约束的坚强决心,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自觉追求和坚定自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大力推进法治实践发展,也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我们要充分认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精神支撑作用。

文化是国家治理中最深刻的决定因素。依法治国,既需要有制度机制层面文化的支撑,更需要有思想观念、社会心理、思维方式层面的文化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所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化,根本原因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进取担当、勤政廉洁、以上率下,推动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党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新风尚。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部署,规模之大、动员之广、理论创新之多、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这些重要部署,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这种转变,起点在文化,终点也在文化。要使全会的决策部署真正在各个层面贯彻下去,不仅需要强力组织和领导率先践行,更需要从培育法治精神抓起,促进全社会形成法治文化新风尚,真正把法治写到人民的心里。

历史上,中国并不缺对法治的呼唤,很早就提出了“奉法者强则国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等主张,但由于缺少法治精神,这些主张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历史证明,法律写在人的心里,比铭刻在铜鼎上更长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使法治精神在中国大地上生根,使人们对宪法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崇尚和遵守。

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也是当代中国的新常态。这个新常态首先表现为党和国家最高层对宪法和法律的尊崇和维护,对权力实施严格监督和刚性约束的坚强决心,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自觉追求和坚定自信。必须看到,培育法治文化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人们不会自动接受法治文化,特别是当法治与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很容易转向选择已经习惯了的人治。要形成与依法治国新常态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关键是要破除封建特权思想,破除党员干部和社会民众对权力的崇拜,强化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特别是要从价值观入手,使法治文化真正成为当代中国的主流文化,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普遍遵循的处事规则。还要大力强化法治公信力,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信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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