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代民主的“元形式”及其变种
世界上的民主理论形形色色,诸如选举民主、参与式民主、协商民主等各种实证民主理论和这些理论相关的民主形式,并不是本文要讨论的。本文所关心的是那些能对国内秩序和世界秩序构成重大影响的民主形式,即能够称得上政体意义上的民主,它们分别是自由主义民主以及与之相对立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民主变种后的民族主义民主与伊斯兰主义民主。
把民族主义—伊斯兰主义与民主关联起来的根据是什么?对于西方人而言,民主是以不同的宪法形式呈现出来的(联邦制或中央集权制,国会制或分权制,任期制),竞争性选举与民主制是密不可分的,民主政治两个主要方面是平等和自由,所以西方人熟悉的民主是“自由的民主”。其实,对于民主的本义而言,平等权才是判断一切形式民主的根本标准。在国内政治中,平等权可体现为平等的选举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世界政治中,平等权是种族/民族的平等权或者政治共同体的文化/宗教平等权,是从国内政治的个人权利演变为世界政治的政治共同体的平等权利。其实,如果有人认为把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和伊斯兰主义与民主叠加在一起有问题的话,自由主义与民主的叠加同样是问题,正如萨托利所言:自由和民主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战后西方社会科学倾注了巨大努力才把这两个概念糅合在一起。总之,本文以平等权为标准而区分民主的基本形式,有时用于国内政治民主的个人平等权( 或者阶级的集体平等权如普选权),有时用于世界政治的集体平等权。
自由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这是一对大家都知道的老冤家,在冷战中打斗不停,纠缠不休。看上去对立的自由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二者之间却存在共同基础或者享有最大公约数,即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所不同的是,一个是更多的强调自由,一个是更重视平等;在此基础上,一个是更突出经济上的个人自由,一个是更强调经济上的集体平等权。
简单地说,自由主义民主来自洛克式自由主义,而洛克式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个人财产权。在市场化社会,个人能力的不平等以及继承下来的不平等如财产权,必然导致个人占有财富的不平等,因此洛克式自由主义说到底就是麦克弗森所说的“个人占有主义”,而基于“个人占有主义”的政体即以自由资本主义或放任资本主义为基础的自由主义民主并非符合正义原则。〔4〕尽管自由主义民主理论源远流长,很发达,从洛克———托克维尔———密尔到当代的熊彼特———萨托利———达尔,基本上都在谈自由民主的社会条件和政治特征,而不理会在西方政治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政治决策有着直接影响的大企业。林德布诺姆在《政治与市场》中指出,不关照大企业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还有多少意义?资本和大企业所导致的不平等,是自由主义民主的结构性硬伤,即不符合正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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